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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越秀區委宣傳部昨天通報說,昨日上午約7時40分,廣東藥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發生一起因醫患事件引發的群體性醫鬧事件。參加醫鬧的人員在半小時之內由10人左右迅速擴大到50餘人,在醫院門口、院行政大樓、院門診大樓大吵大鬧,連救護車的進出也受到了影響。越秀區相關部門立即介入,參與協調和處理這起事件。越秀警方也在第一時間派出警力到現場維護秩序,並對參與圍堵醫院的人員進行清場。
通報稱,事情的起因是:2011年2月1日下午5時許,湖南邵陽籍女孩孫雨丹(女,6歲多,已去世),與家人到廣州火車站准備乘車回家,突然暈倒在站臺。在鐵路春運工作人員的指引下,接受了廣東藥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派駐在廣州火車站春運臨時醫療服務點的救助。
當時,醫務人員根據死者父母介紹,孫雨丹自晨起未進食,因此,醫務人員給孫雨丹口服了50%的葡萄糖約17毫昇(因死者覺得難喝,後拒喝),並為其進行5%的葡萄糖靜滴,孫雨丹病情出現好轉。其間,火車站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曾兩次要求撥打120電話,因見孫雨丹病情好轉,死者母親拒絕並親自取消120救助,在醫務人員的再三要求下,死者家屬同意第二次撥打120,不久,孫雨丹病情出現反復,後經醫務人員和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120醫務人員共同搶救無效死亡。死者自發病、搶救到確診死亡,時間大約1個半小時。
2月11日開始連續8天,死者父母及其親屬每天聚集10餘人在廣東藥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要求醫院承認錯誤,並出現吵鬧現象。越秀區相關部門進行了多次調處,但死者家屬均不同意,並於昨日聚集50多人到醫院吵鬧。
醫院方面表示,此事件並非普通的醫患糾紛,當時搶救孫雨丹完全是出於人道主義。要確定醫院是否有責任,必須依據法律程序辦事。但死者家屬始終情緒激動,認為既然醫院參與了搶救,人死了就是醫院的責任,醫院必須承認錯誤。目前,越秀區有關部門正積極參與醫院和死者家屬之間的調處。有關部門稱,出現醫患糾紛,必須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包括協商、投訴、醫療鑒定和醫療仲裁等。任何一方想通過非法途徑達到自己的目的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聚眾到醫院吵鬧,影響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是非法行為,必須負法律責任。公安部門正積極調查是否有『職業醫鬧』人員參與此次事件,表示對擾亂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員將會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