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昨天,交警宜白路大隊交警查獲一無證醉駕男子甄某,甄某依法受到交管部門合並罰款3600元,公安北辰分局合並行政拘留20天的處罰。
2月23日16時,交警宜白路大隊交警劉志強巡查至北辰區劉安莊橋時發現,號牌為京NBF118的五菱之光小客車沿橋面由西向東左搖右晃地行駛,遂立即攔檢該車。當劉志強要求該車駕車男子出示駕駛證等證件時,一股酒氣撲面而來,男子見交警察覺酒氣拔腿就跑,劉志強迅速攔住去路後帶其到大隊接受調查。
經查,該男子系河北省保定人甄某,沒有考取駕駛證。甄某承認當天中午與朋友喝酒至14時後,駕駛借來的五菱之光小客車上路,結果被交警查獲。經天通司法鑒定中心檢驗,甄某每百毫昇血液酒精含量為151毫克,屬於醉駕交通違法。記者韓愛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