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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面臨難以落實的窘境
垃圾分類規定又是一紙空文?
2月17日,《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下簡稱《規定》)由廣州市政府正式公布。從4月1日起,違規並拒不改正的廣州市民,將面臨罰款50元的處罰。這是中國內地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暫行規定。
《規定》公布約一周後,2月23日,正在參加兩會的廣州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貴告訴羊城晚報記者:關於罰款,『不是說都要罰、「一刀切」,而是要通過宣傳教育,拒不按要求做的纔處罰』。據他介紹,目前全市大概有500多萬戶家庭,實現普遍垃圾分類尚需過程。此外還需要大量投資,相關預算目前還未確定,也還沒有具體實施區域。
據了解,廣州要到2012年纔能建立完善的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此時將垃圾分類處理納入法制軌道,准備好了嗎?這部全國首創的《規定》會不會變成一紙空文?羊城晚報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分類試點草草收場
廣州去年已在多個小區開展垃圾分類試點,觀念已深入民心,奈何好景不長、難以為繼。
廣州東湖街五羊南社區是廣州市的垃圾分類試點社區,2010年1月,城管委與越秀區政府在這裡舉辦了全面推廣生活垃圾分類的啟動儀式。儀式上,當地居民參與熱情很高,不少人能夠說出四種垃圾分類的名稱。五羊新城K1-K15、B5共16棟居民樓內正式投放了分類垃圾桶,每組4個,分4種顏色,分別收集可回收垃圾、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但是,一年之後,這裡的垃圾分類情況並不容樂觀。除了部分居民將廢報紙等仍有『剩餘價值』的垃圾分類變賣之外,其餘垃圾幾乎沒有分類,隨便扔進一個分類垃圾桶。原本嶄新的分類垃圾桶也已七零八落,腳踏開蓋裝置基本全部損壞。
記者在這個社區隨機詢問了10位居民,全都知道垃圾要分類,6人還能清楚地說出四類垃圾,為何『知行不一』?
『就算我們分了類,清運垃圾的環衛工人每次都是只背一個桶上樓來收垃圾,所有垃圾都被倒進一個桶,然後送往垃圾壓縮站。』居民古先生說,小區內部分居民原本已經養成了垃圾分類的習慣,即使垃圾桶壞了,都會分類投垃圾,『但環衛部門不分開收運,壓縮站也不分類,居民們也就不願再分類了』。
廣州另一個垃圾分類試點小區在番禺區的海龍灣,也在一陣轟轟烈烈之後宣告試驗擱淺。
2010年4月,海龍灣開始進行餐廚垃圾回收試點,並與番禺區鍾村廣州首個餐廚垃圾處理廠對接,嘗試利用生物降解技術處理廚餘垃圾。一時間,垃圾分類的環保意識在小區內傳播,每家自備了兩個以上的垃圾桶,小區內各樓道張貼標識,指示業主把垃圾『對號入座』。今年2月18日,記者重訪海龍灣,卻只看見樓道裡剩下靜靜倒伏的『可回收』垃圾桶和一旁無數垃圾混裝的大塑料桶。
『去年,白桶是裝廚餘垃圾的,藍桶是裝可回收垃圾的,當時經過宣傳教育,垃圾分類確已深入民心。』面對眼前的一切,一直參與推動垃圾分類工作的海龍灣小區業主姚姨嘆著氣說,當時小區居民投放的廚餘垃圾,連『一根牙簽』都找不到。但由於垃圾終端處理問題一直未解決好,居民打包好的各類垃圾到了垃圾房照樣混裝,而鍾村的廚餘垃圾處理廠在投產一個月後,據稱因氣味難聞而遭投訴被關停。
垃圾收運仍是混裝
垃圾分類收集、運送,增加了環衛部門的勞動量,延長了工作時間,但其報酬並沒有相應增加。
『垃圾分類扔卻不分類收』的局面令試點社區的居民很沮喪,已經分類的垃圾,為何被混合收運?調查中,記者曾跟隨環衛工人上樓清運垃圾,發現果然如此———環衛工將運送垃圾的小推車放在居民樓下,背著一個白色的大桶上樓,樓上的垃圾不論是否分類,全部倒入白色大桶中,然後背下樓倒進小推車。此時,環衛工會對一車的垃圾進行翻揀,礦泉水瓶、罐頭鐵盒、硬紙皮等被挑揀出來,放進一個大口袋中。
據一位一直在垃圾分類試點社區工作的環衛工說,垃圾分類收集、運送,增加了他們的勞動量,延長了工作時間,但收入並沒有因此增加,因此,環衛工們不願意分類收運垃圾。記者在廣州明月二路的垃圾壓縮站看到,每輛送來的垃圾小推車上,垃圾都沒有分類,年花、木板、磚頭、紙皮、塑料等等,被直接倒入垃圾壓縮車的車廂,這些壓縮的垃圾將被送去焚燒或填埋。
目前,五羊南社區只有一個地方的垃圾做到了分類收運———明月市場的餐廚垃圾。市場內產生的垃圾主要是果皮、菜葉等,被放進市場外的垃圾桶內。每天上午8時和晚上7時30分,都有一輛專門的垃圾車前來收運,每次有五六桶,這些垃圾被送往大田山生化處理基地。『實際上這些垃圾都不用分類的。』市場的人說,有時候裝果皮、菜葉的塑料袋等也一並扔進去了。
除了明月市場的『自發分類』,五羊南社區裡也有專門從事垃圾分類回收的便民點,功能卻大致只相當於以前的『廢品站』。『分類得』公司正經營一個這樣的便民點,據其負責人林建華介紹,2008年就已入駐該社區,目前的業務是預約上門回收居民家中的舊金屬等價值高的廢棄物。『一般居民打電話預約,然後公司派工人上門回收,一旦這些垃圾進入垃圾桶,工人是不允許再去翻揀的。』到目前為止,已有5個大型社區、8000多戶家庭參與他們推廣的家庭垃圾分類活動。居民們將自家的可回收廢棄物賣給『分類得』公司,或者領取現金,或者以積分的形式登記,然後到社區內的商店兌換小商品。
林建華告訴記者,對於有害垃圾,他們沒辦法也沒資格處理。在該公司的回收點,記者看到兩筐有害垃圾,據稱已存放了兩三個月,而在公司的倉庫裡,還有自2008年以來收集的六箱有害垃圾等待處理。
物管責任有待厘清
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的規定恐怕難以落實,因為超出物管合同范圍。
分類垃圾試點社區內的情況不理想,沒有開展試點的普通居民區內情況就更糟糕了。
在記者隨機調查的天河穗茵園、城市假日園、美林海岸等小區內,都無分類垃圾桶,這些小區的垃圾分類,除了容易回收的可回收物賣給了『收買佬』之外,並無進一步的分類措施。
按照《規定》第12條和第25條,有物業管理的商品住宅區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未按規定設置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物業管理企業怎麼看待這些規定?
『物管公司肯定不願意承擔這一大筆開支,這超出了合同的范圍!』在廣州經營物管企業十多年的劉英介紹,按照合同,物管一般不會承擔小區內的垃圾桶的設置、增加、更換的責任,只會承擔設施保養、維修工作。她介紹,一般情況,小區未移交給物管公司之前,開發商就會設置垃圾桶;移交給物管公司後,小區業委會未成立之前,物管公司會跟開發商和業主協商,由後兩者共同承擔設置或更換垃圾桶的責任;業委會成立後,如果有收入,則由業委會承擔這筆費用,『即使是物管公司承擔,合同到期物管公司撤出時,也會撤走垃圾桶。』分類垃圾桶一組4個,價格可能在500元左右,如果不是有高物管費的高檔小區,一般小區靠物業管理費的收入肯定受不了,如果強制推行,『提高物管費的方式不可行,因為需要聽證,短時間內難實現。但這筆錢肯定會以其他方式轉移給小區業主』。
廣州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秘書長姚李娟也注意到《規定》中關於物管公司責任的規定,她也認為,物管公司是按照合同履行義務,設置分類垃圾桶屬於合同以外的內容。『物管企業是以支定收,除非政府允許在物管費中專列一項設置分類垃圾桶的費用,但這也要征得業主認可纔行。』她表示,物管協會目前正在等待政府職能部門出臺相關的工作指引,『這筆費用應該是政府承擔,要物管公司負擔確實有困難,即使要罰款,估計也會變成一紙空文』。
廣州地方性規章中『空文』不少
令不行,禁難止,空有法規成追憶
廣州最近幾年出臺的一些行政規章中,由於各種原因,不少已經成了幾句口號、一紙空文,沒有、也無法得到有效執行。記者粗略統計一番,大致有如下『空文』: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於2010年9月1日正式施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的辦公室、會議室、禮堂、公共走廊、電梯以及本單位的餐廳、咖啡廳,被明確列為禁煙場所,這也是國內首部把辦公室全面納入禁煙范圍的地方性控煙條例。
該條例施行至今已有5個多月,沒有任何單位、商家或個人因違例而受到處罰。廣州市愛衛辦負責人曾大吐苦水:控煙條例實施後沒有開出一張罰單,原因是因為缺乏經費。一年預算只有75萬元,加上從其他部門抽調了50萬元,加起來纔125萬元,根本不夠印制控煙標識發給相關的單位和企業。『我們去查人家的控煙工作時說人家控煙不力,人家就跟我們要控煙標識,按照控煙條例,那些標識確實應該由愛衛辦印制再發給他們……』亞運後,再也沒有愛衛辦進行控煙督導行動的報道。
『限塑令』———2008年,國務院頒布『限塑令』,要求從當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當年,廣州也積極推行了『限塑令』,一年之後,媒體報道『限塑令』出現尷尬局面,用於盛裝蔬果的塑料袋依舊大量地出現在市民生活的各個環節中。時至今日,人們已經淡忘了『限塑令』,僅僅是習慣了在超市購物時不再有免費塑料袋。
廣州市再生資源行業協會會長李遠峰認為,限塑的總體運作成本幾乎十倍於將塑料再生的成本,因此『單方面限塑不如對其有效再利用』。李遠峰表示,『政府的初衷是好的,只是沒有完善的計劃和步驟』,以致出現了現在的尷尬。
『行人闖紅燈罰款50元』———2004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闖紅燈最高罰50元。2008年,按照廣州交警部署,為配合創文明城市工作,市民如有亂穿馬路等行為,將被嚴格處罰50元,『見一個罰一個』。2008年8月,為應對居高不下的行人、非機動車違章率,廣州交警出奇招:行人過馬路一旦闖紅燈,不僅要被罰款,還要出示身份證件並通知所在單位。起初,確有市民因此受罰,但『風頭』過後此項『重典』未繼續執行,不再有交警現場執法,僅靠協管員提醒行人。現在已鮮有人知道闖紅燈會被罰款50元並抄告單位的規定了。
垃圾分類立法又開『全國先河』
說硬件,談軟件,落到實地不容易
歷史似乎在提醒人們,垃圾分類規定的突然高調出臺,是否也只是下一道『空文』?
大洋網的一項調查表明,85位市民中只有5人認為4月1日開始罰款可行,88%的網友認為垃圾分類的實施沒有監督主體,70%的網友表示不清楚垃圾怎麼分類。不過,絕大部分市民還是擁護垃圾分類的,但認為不應倉促實施,首先應做好相關知識的宣傳和設施配套工作。有律師認為,分類標准不明確、政策宣傳不到位、行政處罰難落實等問題仍然存在,有可能使這部『首開先河』的《規定》成空文。
廣州市城管委垃圾分類管理處處長餘尚風表示,為了確保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順利實施,目前城管委已經做了大量的硬件和軟件方面的准備。
硬件方面,正在加緊建設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六區、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二場和李坑生活垃圾焚燒二廠,力爭2011年李坑生活垃圾焚燒二廠建成運行,確保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六區、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二場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增加大田山生化處理基地、市園林基質廠的處理能力。
繼續餐飲垃圾處理設施的實驗,據透露,城管委目前已經購買兩臺餐飲垃圾的處理設備,可以將餐飲垃圾減量90%,剩下的10%變成肥料。一臺安裝在廣州環衛機械化處理中心,一臺計劃安裝在城管委食堂。據悉,城管委今年將以餐飲垃圾處理項目申報國家級試點城市。
目前,城管委已經購置了一批分類收集的容器,比如紅色的有害垃圾桶,准備大約按每百戶居民放置一個收集容器的標准分發給一些試點學校和示范社區,有害垃圾收集到一定量後,會送到臨時存放點,存放到一定量後再由有資質的處理公司處理。另外,還購置了一批可降解的垃圾袋,將獎勵給分類做得好的社區。目前正在統計試點單位數據,將向社會公布做得好的社區名單。
軟件方面,城管委目前已經制定了相關實施意見和細則,其中包括對家庭、學校、機關、物業公司的指引,還將對城管系統、區、街道、居委和物業公司進行垃圾分類培訓。
這些『硬件』『軟件』能否奏效,唯有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