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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發展是包含社會發展在內的全面協調的發展。『十二五』規劃建議對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提出的目標是: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加強社會管理法律、體制、能力建設。
胡錦濤總書記在研討班上提出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社會管理格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公共安全體系等8點意見。
『這些意見涵蓋的內容很廣。』汪玉凱說,『對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各地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他表示,在強調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方面,要暢通社會利益訴求表達渠道,注意傾聽和反映人民群眾的社會需求。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以有效的形式引導人民群眾樹立恰當的公平理念和合理的利益訴求對維護社會和諧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
公民在體制機制良性運行的同時,通過內在約束自己的行為,守住基本的道德底線,也是實現社會管理目標的一個重要方面。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丁元竹說:『任何制度背後都有一套價值體系在支橕,它和制度本身都發揮著同樣重要的作用。』
在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方面,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進行了有益探索。海曙區實施了『選聘分離制度下的街道與社區參與式合作治理項目』,社區居民自下而上自發地表達自身的需求,社區根據居民需要向街道申報項目,由街道提供項目經費,滿足社區的需求,實現了社區秩序井然、社區居民滿意『雙豐收』。
竹立家建議,我國現有的政府職能應該進行有序轉移,讓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其社會治理的職能和作用,讓社會組織承擔一部分社會治理職能和社會責任,從而實現管理者與社會的『共同治理』。(記者崔清新、陳菲、周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