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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二次拆除前的『海上皇宮』外景(4月8日攝)。新華社記者梁旭攝
4月12日晚,深圳市龍崗區政府新聞辦、龍崗區海洋局發布新聞通稿稱:『海上皇宮』的拆除費用由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承擔。昨晚(13日晚),『海上皇宮』發出一份《針對龍崗區政府新聞辦、龍崗區海洋局相關通報的回應》,稱其狀告龍崗區農林漁業局的行政訴訟,龍崗區法院已於13日正式立案,他們還向龍崗區法院遞交了第二份行政訴訟狀,起訴龍崗區海洋局強制拆除行為違法。
龍崗區政府新聞辦、龍崗區海洋局在12日的通稿中稱,2008年1月22日,龍崗區海洋局對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英公司』)未經批准在東山灣非法佔用海域建造海上構築物行為進行立案調查。2009年2月,龍崗區海洋局依法作出處罰決定,責令『精英公司』退還非法佔用的海域,恢復海域原狀,並處罰款。2009年11月3日,由於『精英公司』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龍崗區海洋局向龍崗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1年3月,龍崗區海洋局先後兩次向『精英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責令其於3月24日前退還非法佔用的海域、恢復海域原狀。並明確告知,如逾期拒不履行,依法拆除費用將由該公司承擔。目前,龍崗區海洋局已完成了對『精英公司』海上構築物中庭主體房屋內物品的搬離封存,並拆除了中庭主體房屋的全部木質屋頂及部分鋼結構。
昨晚,『海上皇宮』在回應中稱:『2011年3月1日,深圳市龍崗區農林漁業局突然撤銷了我公司通過合法程序取得的《養殖登記證》、《關於申請海上養殖、垂釣等證明的批復》……此後,我公司多次提出申請,希望能夠通過整改達到相關部門要求,也提出了免費開放或捐贈給相關科研機構等更為合理的解決方案,但有關部門一直未予以回復,並在未給予我公司行使申辯、聽證、復議等權利的情形下對海上構築物進行了拆除。』該聲明中強調,他們於2011年3月28日遞交行政訴訟狀,要求龍崗區農林漁業局撤銷《撤銷<關於申請海上養殖、垂釣等證明的批復>的通知》,龍崗區法院已於2011年4月13日正式立案。『同日,我公司向龍崗區法院遞交第二份行政訴訟狀,起訴龍崗區海洋局強制拆除行為違法。』(羊城晚報深圳訊記者陳驍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