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5歲的內蒙古司機李俊傑因醉酒駕車,1日被北京交管部門查獲。經鑒定,李俊傑每百毫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159.6毫克,他因此成為實施『醉駕入刑』後北京因醉酒駕車受到刑事處罰的第一人。
1日零時44分,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東城交通支隊夜查小分隊正在朝陽門橋執行夜查酒駕任務。『剛剛碼放好交通標志,一輛外地牌照的黑色奔馳吉普車從東向西開了過來,』民警董陽立即示意奔馳車司機接受檢查,『他輕輕一吹,呼氣式酒精檢測儀上顯示的數字就達到了醉酒駕車的標准。』
隨後,奔馳車司機李俊傑按規定被帶回交通支隊,接受專業醫療機構抽血。3時40分,經過專業機構鑒定,李俊傑每百毫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159.6毫克,超過醉酒駕車標准近一倍。
4時許,當記者來到東城交通支隊訊問室時,仍可聞到李俊傑身上濃重的酒氣。這位內蒙古司機稱,他是來北京看望弟弟的,當晚喝了幾瓶啤酒。李俊傑表示,自己『不知道北京查得這麼嚴』,也『不知道「醉駕入刑」的規定』。『我知道我錯了。』李俊傑對民警說。
1日上午,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李俊傑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東城交通支隊辦公室法制科科長王宇介紹,為了確保醉酒駕車案件查處、辦理過程的嚴謹,北京交管部門專門對一線民警進行了法律法規和辦案程序的培訓。民警在夜查中一旦發現當事人有飲酒嫌疑,首先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達到醉酒標准的,由具有資格的專業醫療機構抽血取證,並由有鑒定資格的機關進行鑒定。
據介紹,從5月1日起,北京交管部門將派出專職執法小分隊,並充分利用移動執法巡邏車、電視監控拍攝等科技系統參與路面執法,加大路面巡控力度,24小時查處酒後駕車行為。同時,為了防止暴力抗法、闖關等行為,保護交通民警和市民的安全,一線民警在查處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時,將裝備阻車器、手銬、約束帶等必要的警用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