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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一房一價標記模糊
新華網廣州5月15日專電(記者 王凱蕾)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發布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按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執行『一房一價』政策。記者在廣州采訪中了解到,『一房一價』遭遇『執行縮水』,新政效果面臨『打折』。
對此,業內人士稱,『一房一價』意圖雖好,但執行的尺度模糊,建議調控措施還需更加精准,可考慮與成本核算結合起來,防止開發商亂報價,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一房一價』意在擠出價格泡沫2011年3月1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規定從2011年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必須明碼標價。對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未執行『一房一價』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處以每套房5000元罰款。構成價格欺詐的,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業內分析人士稱,出臺『一房一價』政策意在規范市場,擠出房地產價格泡沫。根據發改委『一房一價』的規定,開發商需要公開的資料包含預售許可證、土地性質、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套內面積、優惠折扣、每套商品房銷售狀態、樓號、樓層、房號、每平方米單價、每套銷售總價、物業服務內容和收費標准等超過30多項內容。
另外,根據《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要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後,各地開發商可自行降價,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
廣東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經理李毅華認為,明碼標價之所以備受關注,就是因為明碼標價的意圖直指穩定價格預期,這將使得開發商無法采取開盤後隨意漲價的慣用手段。
『房價不再是天馬行空設想出來的,而是基於一定成本價的基礎上測算出來的。如果監管到位、執行得當,「一房一價」有望最大限度擠出房價泡沫。』李毅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