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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市民正在上海浦東房地產交易中心諮詢房產稅政策。新華社記者裴 鑫攝
5月20日,有媒體援引『權威人士』的消息稱,近期北京市為推行房產稅改革,在領導乾部層面舉行了吹風會,要求領導乾部帶頭支持這項政策。報道稱有相關人士預計,北京市最快將於今年下半年推行房產稅改革。
從今年1月底房產稅改革在上海和重慶兩市『破冰』試點,至今已百日有餘,在政府連續調控房地產市場的大背景下,房產稅改革被寄予厚望,也引發市場持久關注。 多重因素導致稅收規模小來自上海和重慶兩地的數據顯示,房產稅試點至今,上海市認定應稅住房2300餘套,征收約20筆稅款;重慶市已征收稅款79萬元。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科研所副所長靳東昇指出,目前房產稅稅收收入少是正常現象,征收期限未到是影響其稅收規模的原因之一。『房產稅不同於增值稅、營業稅等流轉稅,是按年征收的,如重慶規定除新購二手房以外的應稅住房,納稅時間為每年的10月份;上海為每年12月31日前。一般來說,納稅人會在臨近截止期時申報納稅,因此僅看3個多月的稅收規模並不具有代表性。』靳東昇說。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蘇明也認為,房產稅收入規模和稅收征收期限有很大關系,隨著征稅期限臨近,總體納稅規模會逐步增長。他同時指出,除了征稅期限因素,房產稅稅基比較窄,應稅對象少也是稅收規模小的重要原因。『稅制設計決定了稅收規模有限。』
蘇明說,目前上海、重慶兩市都主要對新購住房征稅,重慶雖然也對存量住房征稅,但僅限於獨棟別墅等高端住宅,征收面不到10%,因此即使征稅期限到了,總體稅收規模也不會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