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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中:街頭改裝車。右:交警查處酒駕。 (資料圖,記者莫偉濃攝)
改裝電動車三輪車等一旦達到機動車標准同等處罰
本報訊 (記者王鶴 通訊員羅裕秋、侯融)酒駕處罰新規實行已40天,根據廣州市交警支隊統計,機動車酒駕數量下降近五成。不過公眾聚焦多在汽車酒駕的處罰,交警部門表示,摩托車、改裝機動三輪車、超標電動車等同屬機動車,如果酒後駕駛,也同樣屬於酒駕,要受到和汽車駕駛員酒駕的相同處罰。
番禺區公安分局工作人員介紹說,就酒駕行為來說,小汽車司機酒駕行為對路上行人或其他司機來說危害要大於摩托車司機,不過摩托車司機酒駕後容易使自身受到傷害。4月4日凌晨1時59分,賴某峰醉酒後無證駕駛一輛達到報廢標准的摩托車,在番禺區化龍鎮柏堂村柏堂路109號對開路段由北往南方向行駛時,車輛失控倒地,賴某峰送院搶救無效死亡。
記者從廣州市交警部門和番禺區公安分局了解到,新規實施以來,廣州市區非禁摩區和番禺區等區域尚未發現摩托車酒駕的行為。番禺區公安分局表示,在查處行動中會對摩托車進行抽查,不過暫時還未查到,下一階段酒駕查處行動中會更加全面對機動車酒駕進行查處。
廣州交警部門有關工作人員表示,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改裝(拼裝、報廢)車等俗稱的『五類車』中,除了摩托車本身就屬於機動車外,改裝的電動車、機動三輪車、殘疾人三輪車等一旦超過其非機動車標准、達到機動車標准,一樣要按照機動車來處罰,如果駕駛員在駕駛此類車輛涉酒的話,同樣面臨酒駕或醉駕的處罰。
據統計,2011年5月1日零時至5月30日,市公安交警部門共查獲酒後駕車違法行為239宗,其中35宗醉酒駕車,同比分別下降25.55%和60.23%。發生涉酒交通事故2宗,死亡1人,同比分別下降71.43%、66.67%。交警部門表示,35宗醉駕已經全部刑事立案,其中31宗已移交檢察院起訴。交警部門將采取集中偵查辦理方式,發現酒駕先送醫院約束酒醒,然後直接刑事立案,偵查完後移送檢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