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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本是小區『管家』,卻有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居民信任牟利圖TP
年屆50歲的汪曉麗曾是本市一小區物業經理,因為賭博輸錢,她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編造各種理由向朋友、同事甚至小區業主借錢,拆東牆補西牆,借款數額高達400餘萬元,直至揮霍殆盡逃逸。汪曉麗被抓獲後,松江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其起訴。近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0萬元。
1嗜好賭博陷入困境
2002年離開上海照相機廠後,汪曉麗應聘到物業公司做收銀員,之後一步步昇遷成為物業經理。其間,汪與承包超市班車運營生意的丈夫一起,購買了小區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居住。
汪好交朋友,與同事、朋友出去吃飯時總搶著埋單。平時,她還喜歡跟一些朋友玩麻將,上班時間開溜出去會牌友甚至通宵玩牌也是常有的事。2004年底,汪在兩個月裡輸掉5萬元,相當於1年的工資。由於她平日花錢大方沒有多少積蓄,再加上丈夫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家中經濟陷入困境。
為能盡快借到錢,汪找到朋友高先生,謊稱認識的一個房產商准備去浙江某地開發房地產,她正籌資入股。2005年1月,高借給汪28萬元人民幣,借條上寫明:借期半年,到期利息3.5萬元。
為了能如期給高3.5萬元利息,汪曉麗又找到朋友金女士,以同樣開發房地產的理由向她借了28萬元,允諾月息是20%。而後不到10天時間裡,她又以同樣的理由先後兩次向金女士借款27萬多元。
2高息為餌四處借款
2005年8月,汪曉麗爽快地將3萬多元利息款交給高,並說房地產開發項目正在推進。於是高又借給汪曉麗8萬元,約定半年利息8000元。
2005年10月,汪對高說,房地產項目還需追加資金投入,希望他幫忙,高再次借給她40萬元,約定一年總利息為8萬元。
2005年12月,汪曉麗又找到高說,家裡的錢全部投到房產項目裡了,現在她老公又承包了另一個大賣場的班車生意,需要新購好幾輛大巴車,向他借錢周轉一下。於是,高再次借給汪52萬元,約定年利息總計10萬元。
汪一邊繼續向同事、朋友借錢,償還每月數萬元的高額利息,一邊繼續賭博,希望有時來運轉的一天。無奈,奇跡並沒有發生在她身上,汪越賭越凶卻越賭越輸,而高額利息造成的窟窿也越來越大。
汪只能不斷以各種理由向自己的朋友、物業公司的同事借錢,多則30來萬元,少則3萬元。不變的是,每月給付20%利息。
2006年下半年,高先生、金女士的好幾筆大額借款都已到期,汪手頭的錢卻所剩無幾。高、金不斷地打電話、發短信催促汪還錢。在為還錢焦頭爛額的時候,汪打起了小區業主的主意。
身為物業經理,又加上居住在本小區,汪曉麗經常與一些業主拉家常,有時還上門看望慰問,業主對她的印象很不錯。2006年7月,汪來到業主郭老太家,說她老公准備在北京開公司,希望郭老太能幫忙借點資金,將來每月給20%的利息。於是,郭老太拿出省吃儉用積攢的所有積蓄4萬元給了汪。
同樣,汪還找到其他多位業主借錢。汪還稱,她所給的利息遠遠超出法律規定的限額,所以一定要將借錢給她的事情保密。
2006年上半年,汪悄悄地將自己居住的房子賣給了他人,自己則以租借者的身份居住在裡面。因為部分債主逼得緊,她只能用老公的幾輛大巴車作抵押。
3舉家出逃終落法網
2006年11月,因為前3筆借款均已到期,高先生催促汪曉麗還款,汪答應在11月18日將借款及利息一齊還清。
11月16日晚上,高打電話給汪曉麗,發現她手機關機。11月17日早上,高又來到物業公司找她,同事說她16號中午離開辦公室後再沒回來。11月18日晚上,高收到汪的短消息:『由於生意失敗,造成今天的局面,我在外面想辦法。快則二三個月,慢則一二年,我肯定不會賴賬,我會還清的。』
在高遍尋汪不著的時候,她的朋友、多名小區業主也紛紛找到物業公司,反映汪向自己借款未還。此時大家纔發現,汪的丈夫和兒子已消失不見,她的房子更是早已易主。小區便利店店主說,就在16日上午,汪曉麗還向他借錢說有急用,所幸他沒有借給汪。大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汪被立案追逃。
此時的汪曉麗,與丈夫、兒子一起潛逃到雲南昆明,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不久,他們帶去的錢也花光了。為維持生計,汪曉麗還在飯店找了一份洗盤子的工作,每月800元錢。之後,汪全家潛逃到浙江嘉興生活,直至2010年10月19日被抓獲。
經松江區檢察院查實,2005年至2006年11月期間,汪曉麗為償還賭債及給付借款人高額利息,先後向十幾名被害人借款,總計達400多萬元。汪說,在借款數額越來越大的情況下,雖然知道已經無力償還,但她只能繼續編造理由借錢,拆東牆補西牆。她的所作所為,使丈夫和兒子過起了流離失所的日子,更讓多名被害人蒙受損失,對此她非常悔恨。(文中涉案人均為化名)
通訊員張愛玉俞慧豐本報記者郭劍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