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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腦死亡器官捐獻要求很嚴格
有市民表示實在難以接受這種做法
必須滿足三條件
1 需三位不同學科專家,間隔12小時進行兩次判定,斷定為腦死亡
2 需要所有家屬簽名同意捐贈
3 要得到所在醫院和相關領導部門的同意和支持
8月1日
36歲男子在深圳從4米高的地方墜落,頭部先著地,最終只能靠呼吸機維持生存。
8月4日
家人將其轉入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接受救治。
8月11日
搶救多日後,經多名專家會診,該男子被判定為腦死亡。
8月12日早上
在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男子家屬同意將其心髒、肝髒和角膜無償捐獻出來。
8月12日下午
男子的心髒和肝髒等器官被摘取。手術時,心髒仍在跳動。
一名36歲的男子因發生意外從高處墜落,經搶救無效被宣告為腦死亡,悲痛的家人為了能讓他的生命延續下去,在其心髒尚未停止跳動前,主動將其心髒、肝髒和角膜捐獻出來,使多名正在等待希望的患者得到及時救治。記者昨日從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了解到,這是自今年衛生部啟動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試點工作以來,廣州地區進行的首例腦死亡病人器官捐獻。
4米高處摔下腦死亡
據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器官獲取組織負責人、該院肝膽外科主任霍楓教授介紹,8月1日,這名36歲的男子在深圳因發生意外,從4米高的地方墜落,由於頭部先著地,腦外傷非常嚴重,在被救護車送往當地醫院的路上一度出現血壓下降、呼吸停止,經搶救,該男子最終也只能靠呼吸機維持呼吸。8月4日,這名男子的家人將其轉入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接受救治。搶救多日後,經過神經外科、神經內科、ICU多名專家會診,按照嚴格腦死亡判定程序,8月11日,該男子被判定為腦死亡。
心髒、肝髒已成功移植
“患者家屬雖然很悲痛,但還是決定將他的器官盡可能多地捐獻出來,一方面希望能救更多人,另一方面也希望親人的生命能在其他人的身上延續下去。”霍楓教授表示,在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男子家屬同意在其處於腦死亡狀態下,將其心髒、肝髒和角膜無償捐獻出來。在國家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的自動分配下,這名男子的心髒隨後被移植入中山市人民醫院一位41歲的男性患者身上,肝髒則被移植入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一位62歲的肝功能衰竭患者身上。
所有直系親屬均需同意
霍楓教授介紹,今年6月,國內首家器官獲取組織在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宣告成立。
記者昨在衛生部網站上查詢到“中國心髒死亡器官捐獻分類標准”,內文將我國現階段公民逝世後心髒死亡器官捐獻分為三大類,第一類被稱為“中國一類(C-I):國際標准化腦死亡器官捐獻(DBD),即:腦死亡案例”。根據該標准,腦死亡案例的器官捐獻需要滿足多個條件,包括“經過嚴格醫學檢查後,各項指標符合腦死亡國際現行標准和國內最新腦死亡標准”、“家屬完全理解並選擇按腦死亡標准停止治療、捐獻器官”、“所在醫院和相關領導部門的同意和支持”等。
“在患者腦死亡的情況下獲取心髒進行移植,這無疑是心髒移植的最佳狀態。”霍楓表示,自2006年以來,該院一共開展了24例公民逝世後的器官捐獻工作,最近這例36歲的患者是唯一一例腦死亡器官移植案例,其餘均為心死亡器官捐獻。
他介紹說,當專家判定患者為腦死亡後,會首先告知家屬這一情況,“如果家屬有意在患者死亡後將其器官捐獻出來,將會有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向家屬詳細介紹器官捐獻的相關事宜,並要求死者的所有直系親屬都簽署書面同意書,之後紅十字會纔會通知器官獲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