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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現丈夫有外遇後,已經是三個孩子母親的劉紅(化名)多次找『小三』談判,遭到拒絕後,劉紅持刀將『小三』殺死。昨天記者獲悉,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紅有期徒刑14年。
據指控,去年12月31日上午10點多,劉紅在房山區長溝鎮西廂苑小區的一處房屋內,因感情問題,與23歲女子張文(化名)發生爭執,後劉紅趁張文不備,持刀紮張文的脖子和胸背,將張文殺死。
劉紅今年29歲,丈夫開了一家汽車修理廠,兩人有三個孩子。2009年5月,劉紅的丈夫在一家洗浴中心認識了按摩小姐張文,後兩人發展為情人關系。去年4月左右,劉紅發現丈夫有外遇,但由於丈夫向她保證一定會和張文分手,於是劉紅便靜靜等待。直到去年9月,劉紅發現丈夫還是沒有和張文分手,於是便尾隨丈夫找到了張文的家。此後,兩個女人為此事談判,還大吵過多次。
事發當天,劉紅又一次前往張文的家,希望張文跟丈夫分手,但遭到張文的拒絕,兩人又一次爭執起來。
在此期間,劉紅拿起茶幾下面的水果刀紮向張文。張文倒地後,劉紅准備自殺,恰在此時,她的丈夫趕來,並制止了她。
此案審理過程中,張文的父母和劉紅的家屬達成了民事和解,並對劉紅表示諒解,希望法院可以對她從輕判決。
法院認為,劉紅不能正確處理感情糾紛,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她在丈夫報警後,仍在現場等待,屬於自首,而且死者張文在事件的起因上也存在一定過錯,因此從輕判決劉紅有期徒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