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出山後,四姑娘山搜救隊員對獲救驢友頗有微辭
圍觀
9月30日,9名游客和1名當地高山協作、4名背夫組成的14人戶外登山團隊進入四姑娘山景區海子溝後12天未與外界聯系,四姑娘山管理局組織救援人員進山搜尋。10月12日上午,14人團隊安全出山。臥龍保護區管理局局長張和民稱,驢友們穿越的部分地區是臥龍保護區核心區,並已驚擾了野生大熊貓。有關方面表示,初步處罰意見是對整個驢友團罰款500元,取消三年內再次在四姑娘山申請戶外活動資格。此外,四川省山地救援隊救援花費的3600元需驢友承擔,其餘10餘萬元的營救費用則由政府、景區管理方承擔。9名驢友平均每人的違規成本不足500元。
A
我納稅不是為這種人埋單的
獲救驢友應補感恩課讓『驢友』埋單我不理解
一家門戶網站的調查顯示,7成以上的網友支持收費,2成多的網友則持反對意見。
孫曙巒:為了救援失蹤驢友,四姑娘山景區、小金縣多個部門組織300多人參與搜救;除了大量的進山搜救人員外,當地醫療救護、公安、森林消防、武裝部、鎮上、村上都有人在山外待命,隨時准備出發。就在失蹤人員平安歸來後,當地仍有一支搜救隊伍未能歸來。而因為當初驢友們進山前謊報路線,更給救援工作增添了許多難度。為了失蹤驢友的平安歸來,當地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swallow:這些人應該為自己的魯莽埋單,浪費國家資源。
樵:憑什麼讓納稅人掏這個錢,我納稅不是為了幫這些人交罰款的。
B
獲救驢友應補感恩課
#四姑娘山驢友失蹤後續#【救援費用一免再免9驢友只需承擔3600元】9名『穿越』驢友下山後像英雄一樣,需要省登協提供所有參與救援人員的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個人聯系方式、救援時間和馬匹資料......這著實讓搜救隊員心寒,省登協無奈搖頭:『他們對處理這些問題很有經驗。』
@成都同城會:他們不是英雄,大家不要學習。超過十萬元的搜救費用,誰來買單?這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驢友的態度!是這一違規行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力!
C
讓『驢友』埋單我不理解
殷國安:在民眾遇險後,本著以人為本的態度,國家有關部門理應采取措施,進行營救,這是對群眾生命的重視,也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的法律什麼時候規定過,如果這種危險狀態是由於公民自己的責任造成的,國家則不負有救援的責任,或者救援費用就必須由公民自己負責?
如果這種理論成立,那麼,『119』也應該宣布,今後救火,火災是由誰的責任造成的,就由責任人承擔救火費用,如果是自己不小心,甚至自己放火,就更要自付救火開支了;對於跳樓自殺者救助,事後肯定也應該讓自殺者付費;公安機關派人處理打架糾紛,是否也要發起打架的責任人負擔出警費用?對於違規的驢友,可以依法處以罰款,但對於讓其為救援費用埋單,我總覺得沒道理。
D
國際上也無通則
青旗沽酒冉冉竹:我哥(在美國)當年和一個小型登山隊去爬一座雪山,不屬於禁止攀爬的山區,只是當年雪下得很大,他們進山不久就有禁令下來了……後來他們都和家裡沒有聯系了!我們幾個家屬就聯合向州政府救援隊提出救援申請了。我記得費用不便宜,好像是每個人4萬美刀……而且所有人禁止再攀爬此山,組織那次爬山的哥們比較慘,他被吊銷了登山執照……然後每個人還要交5000美刀的罰款……罰款跟救援費用不是一起算的。救援結束之後,他們在一個月之後必須上庭接受法官質詢,為何選擇有危險的登山區域以及有否登山資格。
媒體人陸汝安:美國在該不該向被救援者收費的問題,也是爭議很多。從實際操作來看,在已經發生的救援案例中,一般還是由政府或者民間組織承擔費用。但是由於一些搜救事件成本過高,導致公眾的普遍不滿,目前已經有8個州通過了向被搜救者收費的法律。
E
立法解決糾紛引導驢友
媒體人陸汝安:在戶外運動越來越盛行的今天,戶外搜救發生的頻率會越來越大,我們理應及早填補這一領域的法律空白。這樣一來可以減少糾紛,二來也通過法律的威力,督促廣大驢友在戶外運動時遵守相關規定,減少無謂的遇險,避免公共資源的浪費。
陶功財:可以設置救援基金、戶外活動保險,效仿國外,制定並完善『救援費用由被救援者承擔』的相關條款。不能再讓這些缺乏生命安全意識的違規驢友繼續胡作非為,不能再讓公共資源被無端浪費。 ·專題整理見賢·
見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