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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確診患精神分裂症
-檢方指控其涉嫌故意傷害罪建議判有期徒刑3-10年
-法院擇日宣判
東方網10月20日消息:據《東方早報》報道,曾引起廣泛社會關注的“海歸機場刺母案”昨天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
今年3月31日晚8點30分左右,在日本留學近5年的汪吉鑫(化名)從東京飛回上海。在浦東機場,由於母親拒絕繼續向他提供日本留學所需的學費、生活費,24歲的汪吉鑫從揹包中拿出尖刀捅向前來接機的母親,造成其胃、肝等多處內臟破裂,當場昏迷。
昨天,浦東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司法鑑定顯示汪吉鑫確實患有精神分裂症。檢方認爲汪吉鑫的行爲涉嫌故意傷害罪,鑑於其作案時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建議法院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汪吉鑫的辯護人則認爲事發時汪吉鑫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能力,爲其做無罪辯護;汪吉鑫母親顧琳(化名)則數次表示汪吉鑫也是受害者,希望法庭從輕處理。
兒子:
不清楚“爲何拔刀殺母”
汪吉鑫來自上海的一個普通家庭,5年前,母親顧琳在兒子高中畢業後,資助兒子去日本留學,事發前汪吉鑫是私立日本大學經濟學部本科三年級的學生。今年3月31日晚,汪吉鑫從東京飛回上海,因學費問題和母親發生爭執,在機場發生刺母事件。
昨天上午,浦東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24歲的汪吉鑫身材略顯單薄,灰色毛衣外面是看守所標誌性的桔黃色馬甲。整個庭審過程中,無論是面對公訴人的犯罪指控還是淚流滿面的母親,汪吉鑫都顯得異常平靜。
對於檢方的指控,汪吉鑫幾乎沒有異議。當檢方詢問案發經過時,爲何忽然拔刀相向、如何握刀、捅刺了母親幾刀、在什麼部位、母親被刺後的反應,汪吉鑫都茫然地表示“不記得”、“不清楚”。但對於爲何與母親爭執、爲何帶刀,汪吉鑫回答得很清楚。汪吉鑫表示,他在日本一直帶兩把刀防身,當感覺自己受到威脅時就會用刀防身。庭審中,汪吉鑫數次表示“我很後悔”、“非常後悔”。
母親:
後悔沒早點帶兒子看病
與汪吉鑫一樣,母親顧琳也一再表示“後悔”,認爲自己做母親的不稱職,沒及時帶兒子治療精神疾病。在今年日本地震時,兒子曾告訴她“耳朵裏有異響”,而早在2009年,她和丈夫也已發現兒子的行爲有些異常。“有一次他回國,我們3個人走得挺好,突然他大叫一聲,我們都覺得很奇怪。”
“先是砍到我的頭,然後是手臂,後來我就往後逃,背部也被他砍到了。”在陳述自己的受傷過程時,顧琳顯得很平靜。但隨着描述不斷深入,顧琳的情緒開始激動起來,邊說邊掩面哭泣。當法院提出,被告人是否在捅了被害人之後就自行離開現場了,顧琳反應十分激烈,再三強調,事發時兒子並沒有逃離現場,“他看着我,我對他說‘你走呀,你走,媽媽不會怪你的’,可能他當時發病,不記得了。”顧琳認爲,案發時兒子處於發病期間,沒有刑事責任能力。
檢方:
因爭執作案無殺人故意
公訴機關認爲,汪吉鑫當時雖然實施了一種不計後果的行爲,但與被害人顧琳是母子關係,因爭執而作案並沒有殺人的故意,因此其行爲應定性爲故意傷害罪而非故意殺人罪。
檢方當庭提供的司法鑑定顯示,汪吉鑫確實患有精神分裂症。“被告人行兇的直接原因是與母親發生了爭執,並不是因爲精神分裂症的幻聽、幻想的影響。”據此,公訴人認爲案發時被告人因爲精神分裂症辨認控制能力有一定的影響,但並未完全喪失責任能力,具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然而,汪吉鑫在浦東國際機場這一人羣密集處,對其親生母親進行不計後果的砍刺,主觀惡性較大,綜合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的情況,檢方建議法庭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辯護人:
以精神疾病作無罪辯護
值得一提的是,汪吉鑫的辯護人爲其做無罪辯護。辯護人表示,根據檢方提供的司法鑑定意見書,談及汪某“自制力無”,這證明事發當時他已經完全喪失了辨認自己行爲的能力,既然作案時屬於發病期,主觀意識已經喪失,汪某應當不負刑事責任。
在經過了一個半小時的法庭審理後,審判長宣佈法院將擇日作出宣判。
對於控辯雙方及法庭的詢問,汪吉鑫(化名)反應有些遲鈍,回答都十分簡潔,很多時候甚至用搖頭和沉默代替回答。對於一般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極爲看重的最後陳述,汪吉鑫也停了停,木訥地搖了搖頭,放棄了。
不知是否出於愧疚,整個庭審中汪吉鑫沒有看向坐在被害人席上的母親,對於作案經過,汪吉鑫的記憶幾乎是一片空白。
兒子:我挺惱火的,是我捅了她,可能一時衝動
公訴人:到了機場之後你母親是來接你的?
汪吉鑫:是的。
公訴人:你們碰頭以後你是不是直接問你母親要學費啊?當時她如何表示?
汪吉鑫:是。她怎麼表示的我記不清楚了。反正我挺惱火的。
公訴人:爲什麼呢?
汪吉鑫:也是因爲一段時間以來的事情,反正當時我很惱火。
公訴人:她當時是不是表示沒錢供你繼續留學了?
汪吉鑫:是。
公訴人:你當時聽到後心裏什麼想法?是不是在之後就捅刺了你母親?
汪吉鑫:我也不知道,我也說不清楚。是我捅了她。
公訴人:你是在什麼情況下捅刺她的?
汪吉鑫:我也不記得,可能是一時衝動吧。
公訴人:你的刀是哪裏來的?
汪吉鑫:是隨身帶的。
公訴人:捅刺部位記得嗎?
汪吉鑫:就是身上亂捅。
公訴人:當時腦子裏怎麼想的?
汪吉鑫:沒有。
公訴人:一共捅了幾刀?
汪吉鑫:也不記得了。
公訴人:母親被你捅了之後什麼反應?
汪吉鑫:也不記得了。
被自己的兒子親手捅成重傷的顧琳(化名)身心重創,經過半年多的調理和修養,顧女士身上的傷已經好得差不多了。昨天在法庭上,她身穿黑色夾克,短髮,顯得有些憔悴。庭審中,時不時會看着站在被告席的兒子,默默流淚。
與汪吉鑫的平靜簡潔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母親顧琳數度泣不成聲,審判員一度要求其控制情緒以便庭審可以順利進行。發言中,顧琳不忘爲兒子求情,數次表明兒子也是受害者,請求法院從輕判決。
母親:他是無辜的,造成這個局面家庭也有責任
公訴人:現在你認爲你兒子爲什麼要對你行兇?
顧琳:我覺得他可能是有精神疾病。現在我看到他這個狀態,確實跟以前不一樣了。
公訴人:你是什麼時候發現他精神狀態不正常?
顧琳:之前我也發現他有點不正常,比如隨身帶着刀。這次他帶沒帶事發前我不清楚。
公訴人:汪留學的學費是怎麼來的?
顧琳:2009年之前一直是從我老公那裏拿。後來也是因爲家庭矛盾,他爸爸不給錢了,可能他壓力也非常大,沒想到會變成這樣(哭)。這次也確實是沒錢了。
公訴人:現在有什麼想法?
顧琳:我也不希望看到今天這一幕(哭)。他(兒子)也是被害人,我就希望他能好好地把病治好。
辯護人:你認爲被告人有罪嗎?
顧琳:法律上肯定是有罪的,但是他也是無辜的,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我們家庭也有責任。
辯護人:當時他有沒有逃離現場?
顧琳:他沒有。就站在旁邊,我讓他走,他才離開了一點,後來看到老外來救我了,他才走了。(哭)
審判員:法庭問被害人幾個問題,希望被害人能夠控制一下情緒。汪正常留學何時畢業?
顧琳:明年。
審判員:他是否每年回家?
顧琳:是的。
審判員:你以前有沒有發現他精神有問題?
顧琳:發現的。他電話說,今年日本地震之後他去醫院看病,說他耳朵裏有東西,後來醫生說沒東西,說他是神經疾病,他還和醫生吵架了。2009年回家的時候,他在外面散步也會突然大叫一聲。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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