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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悅悅媽媽曲女士蹲守在ICU病房外資料圖片

重癥監護室中的小悅悅


悅悅被碾軋後路人視而不見
女童兩次被車碾軋十餘路人不聞不問
10月13日下午5時30分許,一出慘劇發生在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年僅2歲的女童小悅悅走在巷子裡,被車兩次碾軋。而讓人難以理解的是,7分鍾內在女童身邊經過的十幾個路人,竟對此不聞不問。最後,是撿垃圾的阿姨陳賢妹把小悅悅抱到路邊並找到她的媽媽。目前,佛山警方通報了這起慘劇,兩名肇事逃逸的司機已先後落網。
現在小悅悅在廣州軍區陸軍總醫院重癥監護室,已接近腦死亡。19日上午11時,記者從醫院了解到,小悅悅的病情從10月18日晚開始出現惡化,醫生正在進行全力搶救。
小悅悅被碾軋事件,引起了很多人對道德問題的大討論,甚至有媒體和網友用“冷血”一詞來評價。
-各方反應
佛山文明辦:在社會管理上有漏洞
外界普遍把此事件上昇到佛山人的道德層面去討論,對此,佛山市文明辦主任張紅兵認為,這些言辭都有些偏激,小悅悅事件只是個別現象,不能代表整個佛山。“18名路人的行為,是一種人性的悲哀。”
張紅兵認為,“悅悅倒在地上那麼長時間沒人理會,事件不僅僅反映出我們在精神文明建設上的很大缺失,在法制上和社會管理上也有一些漏洞。”
悅悅媽媽:不會對人性感到失望
悅悅媽媽說,“這幾天,孩子爸爸完全不讓我接觸電視和電腦,我自己也不想再看這段視頻。”
對那些冷漠的人,悅悅媽媽表示不作評價。“如果他們以後結婚,也有自己的孩子,讓他們問問自己會有什麼感受吧……我不會因此對人性感到失望,這世界上還是好人多。事情發生後,也有很多人幫助我們,我很感謝他們。”
-事件影響
將立法懲罰見死不救?
日前,廣東省委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個部門開展“譴責見死不救行為,倡導見義勇為精神”大討論。會後,省委政法委在官方微博上發布信息,問計於民,征求獎懲機制方面的意見與建議,意見或會成為廣東省制定相關政策的依據。
立法的建議在網上已引發討論。網友意見不一。就此,記者采訪了廣州市人大代表、廣州市社會科學院哲文所所長曾德雄和關系心理學專家胡慎之,兩人均認為路人的冷漠來自於求自保的不安全感。不過在對是否應該立法上,兩人卻持不同態度。
曾德雄認為,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在小悅悅被撞碾事件中,兩個司機的違法行為屬於法律范疇,但路人沒有施救則屬於道德上應該譴責的范疇。以公權力通過立法介入道德領域,有可能會侵犯到公民私權,反而適得其反。只有在社會上倡導公平正義的精神,保護見義勇為者,纔能讓更多的人敢於挺身而出。
不過,胡慎之認為人皆有趨利避害之心,有人不去救人可能會受到內心譴責,但看到別人也沒去,內心譴責就會小很多,這叫做“旁觀者效應”。而通過對見死不救立法,可以更好地規范人的行為,對需要幫助者進行施救。
其實,早在2001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就有32名代表建議刑法增加“見危不救和見死不救罪”兩項新罪名。2009年,湖北荊州3名大學生為救兩名落水少年溺亡,網上盛傳漁夫“見死不救”,再次引發社會對見死不救立法的討論。
-他山之石
《德國刑法典》第323條c項規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險或困境發生時需要救助,根據行為人當時的情況急救有可能,尤其對自己無重大危險且又不違背其他重要義務而不進行急救的,處1年以下自由刑或罰金。”
《意大利刑法典》第593條第2款規定:“對氣息僅存或受傷或危急之人,疏於必要的救助或未即時通知官署者,處3個月以下徒刑或科12萬裡拉以下罰金。”
美國有的州法律則規定,一個人發現陌生人受傷時,如果不打“911”電話,有可能構成輕微疏忽罪。本報綜合
-聲音
應自省“冷漠之我”
2歲女童被車兩次碾軋,多名路人均見死不救,多麼冷血!面對一個受戕害的幼小生命,肇事司機不僅不及時救助,更涉嫌故意殺人和肇事逃逸;十幾個路人中,竟無一人停下匆匆腳步,竟無一人采取任何補救措施,哪怕是大聲呼喊一下家長、哪怕是隨手撥打一個120!
這一事件迅速在網絡上發酵。人們強烈譴責無情的路人,聲討第一輛肇事車的逃逸司機。同時,憤怒的人們再次將南京“彭宇案”的主審法官拉上審判臺,對這名“迅速拉低國人道德底線”的人士進行譴責和咒罵。
這些譴責,無疑都是發自內心、發乎人性的,某種意義上說,正是這些正義的聲音,守住了一個社會的道德底線。然而,如果我們將理性的腳步邁得更大一些,在譴責“彭宇案”、殘忍的肇事司機和冷漠的路人之外,我們是不是還應該思考更多?畢竟譴責他人總是一件更容易的事——相反,“換位式”地審視和反思自己,卻往往咫尺天涯。
每一個看到這則新聞並為之痛心、義憤的人,不妨放下報紙、走下道德審判之臺,捫心自問——如果當時是我走過鮮血淋漓、慘不忍睹的小悅悅身旁,我會怎麼做?甚至於,我們還應該進一步捫心自問——如果,我是那名肇事司機,我真的一定就會義無反顧地立即停車、采取救助措施嗎?
其實,每一個“我”,都可能成為那7分鍾裡冷漠走過血泊中的小悅悅身邊的“路人”;每一個“我”,恰恰隨機性地構成了那7分鍾裡面對一個亟須救助的幼小生命卻無所作為的“看客”!
一個燦爛如花的幼小生命,在“我們”共同的冷漠下,處於凋零的邊緣。如果要譴責、要反思,不妨先從每一個“我”開始……(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