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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衛建萍通訊員張世欣)10月2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少審法官心理諮詢師培訓班舉行開班儀式。全市三級法院50餘名從事少年法庭工作的法官將參與爲期一年的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心理諮詢師的培訓,以提升少年法庭工作中開展心理干預的認知水平和駕馭能力。
這次心理諮詢師培訓班將設置人格心理學、異常心理學、精神分析療法、心理諮詢技術、諮詢案例分析等二十多門心理學基礎理論常識和心理諮詢科學的操作技能等課程。培訓班邀請上海師範大學心理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享受國家級政府特殊津貼的心理學專家傅安球等知名專家進行授課。培訓班課程完畢後將組織參與培訓的少審法官報考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心理諮詢師資格考試。
上海高院副院長、少年法庭指導小組組長丁壽興在開班儀式上強調指出,舉辦少審法官心理諮詢師培訓班適應了“以人爲本”的時代要求,在少年法庭工作中開展心理諮詢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重大舉措,少審法官要充分利用這次培訓機會,邊學習,邊實踐,邊形成案例,以更好地擴大少年審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據悉,上海高院爲貫徹落實全國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試點工作座談會精神,在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中推出心理干預機制,於今年6月在全市法院已獲得心理諮詢師資格的法官中選聘了50人作爲上海法院少年審判心理輔導員,協助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共同開展工作,有效實現了少年法庭工作與心理諮詢的對接。其中,普陀法院少年庭推出“個人家庭治療法”,對具有心理問題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員,由具有心理諮詢師資格的法官進行長期跟蹤,專門治療,將對未成年人的心理輔導從案件審理過程中延伸至審判以後。浦東新區法院少年庭與上海市心理諮詢行業協會進行合作,共同建立少年審判心理干預項目組,逐漸形成了以該行業協會的5名專職心理諮詢師爲主體,以法院內受高院聘任的4名心理輔導員爲輔的志願者團隊,主要適用對象爲可能存在心理障礙、具有特殊人格傾向或嚴重對抗情緒的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中未成年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目前,心理干預機制對審理未成年人案件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效果,主要表現爲:一是有利於舒緩涉案未成年人蔘與訴訟的緊張情緒,保障訴訟活動順利進行。二是有利於督促當事人自我洞見,避免對問題的片面認識。三是及時矯正未成年人及其家長的不健康心理,爲判後開展幫教矯治以及考察判案效果提供客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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