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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零時,預付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截止,徵求意見稿的一大亮點就是實名制,目標直指預付卡企業的灰色利益鏈。
記者發現,雖然社會各界多數認可實名制是防治腐敗的有效手段,但對其具體操作及落實持不看好的態度。
央行意見稿亮點在“實名”
意見稿提出,預付卡分記名預付卡和不記名預付卡。單張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爲5000元。單張不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爲1000元。
購卡人購買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購買不記名預付卡1萬元(含)以上時,應使用實名。髮卡機構應當識別購卡人身份,登記身份基本信息,覈對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或影印件。
代理他人購卡的,應當登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基本信息,覈對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或者影印件。
通過預付卡受理終端發起的交易應記載交易日期、時間、預付卡卡號等信息,對於記名預付卡,交易記載事項還應包括“付款人名稱”。
贏利受影響有“空子”可鑽
多位業內人士坦承,徵求意見稿對“實名制”的推進單靠一紙法規之力難以實現。
據瞭解,今年9月央行與商務部聯合展開全國的預付卡專項檢查,實名制的執行情況成爲檢查的重點項目。
在被抽查的企業中,多數未按規定登記和留存單位購卡信息,而對於單位購買5000元以上(個人購買5萬元以上)進行轉賬方式購買的要求,使用現金的企業仍不在少數,甚至有企業採取“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迴避實名制的監管規定。
業內人士坦承,藉助預付卡洗錢的現象曾是業內普遍存在的監管盲區,而這部分亦構成預付卡企業利潤的重要來源。
預付卡金額後年將超3000億
數據顯示,2010年底,中國第三方支付企業發行的多用途預付卡市場規模達到了965億元,預計2013年底這一數字將超過3000億元。
過去大部分的預付卡沒有具體明確金額上限,也不採用實名制,這一方面增加了對“返點”等商業賄賂行爲或直接通過預付卡進行行賄受賄的監管難度;另一方面也爲部分不法分子“洗錢”、套現、逃稅留下了操作的空間。
實名制消費不能根除腐敗
中央黨校教授林喆表示,近年來,收商業預付卡已經成爲受賄的一種新形式。“因爲直接送錢,會引起對方的警覺和緊張感,送一張卡,像小禮品一樣,行賄者和受賄者都感覺‘沒什麼’。”
林喆認爲,實名制能對收送預付卡腐敗起到一定的制約作用,但不能完全根除。
林喆建議,除了購卡實名登記外,在其使用時需錄入身份證號。“一旦卡使用完被回收,可以進行公示,也方便單位在審計過程中查到真實使用者。”據《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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