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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15日推出一項提案,將加強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管。由於歐盟內部難以統一意見,公佈的提案比原先計劃有所緩和。不過,歐盟的這一監管新規仍遭國際信用評級機構的強烈反對。而歐洲媒體多數也持懷疑態度,認爲這一提案難以達到預期效果,甚至有可能“適得其反”。
根據該提案,歐盟的監管新規重點有三:第一,強調輪換原則,加強“多元化”。企業每三年必須換一家信用評級機構;結構性產品由兩家機構評級;禁止大型評級機構交叉持股。第二,評級分析方法透明化。評級機構應盡到告知義務;降低投資者對評級機構的依賴度。第三,評級機構需爲不當行爲擔責。因不當評級行爲遭受損失的投資者可對評級機構提起民事訴訟,並且評級機構承擔舉證責任。
目前,這一提案仍需得到歐盟成員國和歐洲議會審議批准後才能付諸實施。
歐盟監管新規遭到國際三大評級機構——穆迪、標準普爾和惠譽的強烈反對。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首席執行官米歇爾·馬德蘭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時說,這些措施難以恢復投資者信心,難以達到幫助歐元區國家和企業更方便進入歐洲和美國信貸市場的目的,反而有可能影響評級質量和獨立性。他指出,歐盟此舉的目的是“讓評級機構來作歐債危機元兇的替罪羊”。
馬德蘭還批評了歐盟可能暫停對受援國家進行主權信用評級的想法。他認爲,如果暫停對受援國家進行信用評級,其結果很可能是市場對這些國家債券的“實際評級”比評級機構的書面評級更低。這些國家的債券收益率可能進一步飆升。並且,一個國家的長期信用評級對這個國家公共機構、銀行和企業債券的風險評估具有重要參考作用。因此,如果一個國家的信用評級被暫停,那麼這個國家的機構和企業債券也就失去了參照物。
法國《論壇報》16日刊發社論指出,歐盟沒有提出暫停評級和評級行業併購禁令,說明歐盟在評級行業改革問題上“倒退”,提案來得“太遲太鬆”,又缺乏實質內容。
歐洲議會議員萊奧納多·多梅尼奇表示,從法律和政治角度來看,歐盟提案缺乏細節措施,並且比原來外界預計的方案寬鬆許多,因此難以起到預期效果。
就在歐盟公佈評級機構監管方案前一天,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接受一家法國電視臺採訪時說,一些國際評級機構權力過大,但歐盟委員會不可能出面成立帶有公共機構性質的評級機構。他主張將歐洲評級機構合併,以抗衡國際三大評級機構。
新華社記者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