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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些地方“強制”中小學生入會並收取會費的現象,中國紅十字會今天在接受人民網記者電話採訪時迴應:“堅決反對強制學生繳納會費的錯誤做法,要求各級紅十字會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堅持紅十字青少年會員入會自願,會費自願繳納”,“學校紅十字會收繳會費的賬務必須接受社會監督和上級紅十字會監督” 。
“郭美美事件”之後,中國紅十字會受到了空前的信任危機,最近又有媒體曝出有些地方紅十字會“強制”中小學生入會並收取會費問題,引發社會各界強烈質疑。對此,中國紅十字會相關負責人做出四點回應:
第一,紅十字青少年工作是1993年頒佈的《紅十字會法》明確賦予中國紅十字會的重要職責。中國紅十字會開展紅十字青少年工作,以及就此項工作和教育部門展開合作均由來已久,並非“郭美美事件”之後的新舉措。
第二,紅十字青少年是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紅十字青少年工作是國際慣例,而非中國特有。
第三,向紅十字青少年收取會費旨在體現其會員意識,而非籌資。考慮到學生沒有收入的實際情況,在2009年新修訂的會費管理辦法頒佈實施之前,對青少年會員會費進行了上限管理,即不設下限,制定了“不超過5元”的上限。在後來的工作中發現有個別學校錯誤理解了5元上限的規定,簡單地按照上限收取會費,中國紅十字會立即對這種錯誤做法進行了糾正,並在2009年修訂會費管理辦法時,取消了金額,明確“青少年會員是特殊的個人會員,其會費數額不限,按自願原則繳納”,我們堅決反對“強收會費”。
第四,《中國紅十字會章程》明確規定,“公民以個人身份加入紅十字會的爲個人會員,在校學生加入紅十字會的爲紅十字青少年會員”,“個人入會由本人自願申請”,我們堅決反對“強制入會”。
中國紅十字會表示,堅決反對強制學生繳納會費的錯誤做法,要求各級紅十字會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堅持紅十字青少年會員入會自願,退會自由,會費自願繳納,數額不限。
中國紅十字會再次重申,學校紅十字會作爲紅十字基層組織,必須遵循2009年中國紅十字會第九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新修訂的《中國紅十字會會費管理辦法》規定,其收繳會費的賬務公開由各學校紅十字會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但必須要接受社會監督和上級紅十字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