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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黨政機關及行政事業單位公車總量爲200多萬輛,每年公車消費支出1500億元至2000億元。一項調查顯示,公車使用存在“三分天下”的局面,即辦公事佔三分之一,領導幹部及親屬私用佔三分之一,司機私用佔三分之一。工信部等三部門聯合下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規定:一般公務用車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
公車改革舉步維艱,近日國務院有關部門下發的兩份文件卻給“沉睡”的公車改革注入了活力。11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門聯合發文,明確要求一般公務用車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佈《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公務用車社會化改革”首次寫進行政法規。這或許傳遞着一個信號:公車改革破冰在即。
公車浪費
公車使用“三分天下”公用僅佔三分之一
從199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算起,我國公車改革已進行了17個年頭。如果從2003年正式啓動“公車拍賣”、“公車貨幣化改革”等措施算起,深度公車改革也有8年了。但是,年復一年的公車改革,似乎一直掛着“空擋”,沒有真正起步。超編配車、公車私用、車輪腐敗的勢頭依然強勁。
據國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調研數據顯示,黨政機關及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總量爲200多萬輛,每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1500億元至2000億元,這還不包括醫院、學校、國企、軍隊以及超編配車,每年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增長率爲20%以上。
縱觀車改歷程,連續九年在全國人代會上呼籲公車改革的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分析說,公車浪費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是購買環節,存在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的問題。其次是使用環節,公車私用現象嚴重。一項調查顯示,公車使用存在“三分天下”的局面,即辦公事佔三分之一,領導幹部及親屬私用佔三分之一,司機私用佔三分之一。最後是維修保養環節。權威調研結果顯示,一些單位一輛公車一年僅維修費用就高達10萬元以上,甚至有的公車一年竟更換了40多個輪胎,平均每週換一個,其中漏洞可想而知。
公車限價
如何杜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以前各地對普通公車的規定一般是排氣量不超過2.0升,價格不超過20萬元,所以我們發現,很多公車的採購價格是19.8萬元。”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說。
雖然社會各界對新規定普遍持歡迎態度,但也有人擔心,一些地方幹部會不會“暗度陳倉”,鑽新規定的空子,最後讓新規定落空?
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羣說,公車配置有幾種常見的變通手法:一是“帕薩特的外表,輝騰的內飾”;二是單位新購豪華越野車作爲“下鄉或搶險專用車”,實際上是“一把手”第二部專車;三是名爲購置“上級重要領導或外賓接待車”,實際上是主要領導專用;四是讓不受購車限制的下屬企業購買豪華車,長期借調到上級機關供主要領導使用。
在長春從事汽車銷售行業十多年的劉成告訴記者,以往政府採購公車時,也有排量和價格方面的限制。一般來說,他們都會通過購買低配置的車,然後在4S店重新選購高端配置。以一輛40萬元的轎車爲例,政府採購時可以同廠家達成協議,生產一批不帶導航儀、音響、倒車雷達等設備的低配置版本,買車後再到4S店裝備這些產品。
車改試點
“杭州車改”連續三年減少財政支出超30%
儘管全國公車改革進展不大,但是很多地方都在試點公車改革,其中也不乏成功範例。例如“杭州車改”,兩年前,所有局級領導幹部全都取消專車,自行解決出行問題,市財政給予一定補貼。補貼金額從300元到2600元不等。據當地統計,車改後,公車費用已經連續三年減少財政支出30%以上。
廣東惠州近日啓動的公安政法單位車改也頗受網民熱捧,具體做法是:壓縮機關車輛,配強基層車輛,取消幹部專車和非警務用車,按職級不同每人每月發放500元至2800元不等的公務交通費。經測算和論證,車改完成後市局機關警用車保有量將裁減59%。
葉青說,杭州+惠州的模式最爲理想,不過兩地的補貼額度都還有下降空間。全國各地差異很大,到底補貼多少錢合適,應該由中央出臺統一的指導意見。
車改新政
收回超編超標車先過“人情關”
有媒體報道,全國超編配車率已經超過50%。面對公車氾濫的嚴重局面,該如何適用改革新政?
記者注意到,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超編制、超標準配備的公務用車,違反規定接受的捐贈車輛或者配備的越野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的公務用車,由本級政府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收回和處理。
“法條已賦予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各個部委超標車輛的沒收權,能否嚴格執法,就要看機關事務管理局能不能挺過人情關。”葉青說。
怎樣區分車輛公用還是私用,如何監管公車私用,怎樣處罰,是網民最爲關心的。
懸掛“公務車”標誌,或在車內安裝GPS,是葉青和鄭學定代表都看好的形式。不僅方便羣衆參與監督,而且對開公車辦私事的情況能有效監控。
“對於車改新政,儘管褒貶不一,但沒有必要等到沒有缺陷的制度出臺之後再實施改革。”葉青說,公車改革的方案不可能一勞永逸。拿可操作性來說,人們已經習慣性地認爲,公車私用一下沒什麼大不了,又沒有接觸錢,也不好處罰。但是管理條例實施後就不同了,如果拿着公車補貼又去違規用車,就屬於經濟問題,是腐敗,就可以據此處理了。
新聞鏈接
縣級以上政府應推進公車社會化改革
國務院法制辦21日公佈《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公務用車社會化改革;需要配備公務用車的,應當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標準,控制公務用車編制和數量,建立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使用管理制度。政府各部門應當配備符合經濟適用、節能環保等要求的中低檔公務用車,不得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公務用車油耗、維修保養費用實行單車覈算,不得高於社會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