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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三年來丈夫對她實施的性虐待,阿華仍心有餘悸。 |
丈夫性能力減弱後她的噩夢開始專家表示我國法律無性暴力相關規定需依傷情鑒定是否屬家暴
昨日,來自廣東惠東的阿華(化名)走進了中山大學的校園。陽光很好,可是,阿華的心情很糟。她是來向中山大學副教授、中國婚姻家庭法學會理事魯英求助的。今年34歲的阿華,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她艱難地選擇著措辭,講述近三年來丈夫對她實施的性虐待,她不止一次地描述著其中的某些細節,仍然心有餘悸。為了逃脫丈夫的魔爪,今年初她只身一人到深圳打工。
性能力下降後疑妻子外遇
阿華說,她和她的丈夫阿強(化名)都是惠東縣城人。15年前,在一個同學的飯局上,當時只有19歲的阿華跟比她大6歲的阿強相識了,不到兩個月,他們便結了婚。只讀完初中的阿華“家庭條件很差”,中專畢業的阿強,除了父親患病時留下的7萬元債務,只有一間“空藥店”。
婚後3年,他們便有了兩個兒子。兩人一起經營著藥店,也算是白手起家。
“其實,那些貧窮的日子還是很開心的,結婚前十年我們都還是幸福的。”這兩句話,阿華說了好幾遍。幾年下來,他們藥店的生意越來越好,而且也買了一棟四層樓的房子。
阿華說,大概是5年前,矛盾起自丈夫性能力的減弱,此後開始越來越頻繁地懷疑她有外遇。逢年過節,一些朋友發來的節日段子也會讓他醋勁大發。尤其是她跟一位初中男同學重逢,並把男同學加入了自己的電話短號群,更加劇了丈夫的猜忌。他開始懷疑她每一次的晚歸。就是她父親心髒病發,她在醫院陪護了幾天,他也不願意相信她的解釋。
“他總認為我背叛了他。每次我回來晚一點,他就會冷嘲熱諷,‘今天又跟哪個男人在一起啊?’。”阿華咬著嘴脣,輕輕地說,“我真的從來沒有跟哪個男人有過什麼,即便是吃飯,也都是有好幾個人一起的。”
看完性虐片子“如法炮制”
阿華說,大約從3年前開始,她發現丈夫經常在電腦上看有“性虐”內容的片子。她的噩夢開始了,“他經常不睡覺,很晚了還在看。”她說,如果遇到她回來晚了,他會把家裡所有的燈都打開,脫光她的衣服,“檢查”她是否跟別的男人“有勾當”,然後綁住她的四肢,把枕頭壓在她的臉上。
“他對我的身體傷害也越來越變本加厲。”阿華說,他經常用刀子劃她,用凳子、椅子砸她,“拿到什麼就砸什麼過來”。更讓她難以忍受的是,他總是用腳踢她的下體,“經常腫了一個大包”。
阿華說,丈夫打得最厲害的一次是她31歲生日那天。因為她弟弟和朋友在KTV幫她慶祝生日,她晚回了1個小時。
她說,丈夫每一次的大打出手,都讓兩個孩子恐懼萬分。“大兒子會嚇得躲到大街上,小兒子躲在二樓瑟瑟發抖。”
小兒子邊哭邊給她涂藥
“小兒子總是說,媽媽,你一定要帶我離開這個家。我不會讓你很辛苦,我會努力讀書,爭取獎學金。”阿華說著眼中泛起淚光。
阿華說,小兒子作文寫得很好,比大兒子也更敏感,每次她被丈夫打了之後,小兒子都會邊哭邊給她涂藥。“晚上睡覺時,當著我的面,他會有說有笑,但當他一個人時,就會哭。”好幾次,阿華都發現小兒子在黑暗中哭泣。
就在去年,阿華終於向法院提出了離婚申請。可是,因為害怕兒子受苦,她又撤了訴。她自有苦衷:“如果離婚,我一分錢的財產都得不到,如果沒有經濟來源,即使把兒子判給我,我也沒辦法養活他們。”
阿華說,每次被丈夫施暴後,她都沒有上醫院,只是用自己藥店裡的藥治療傷口。曾經報過一次警,可是也沒有留下報警回執。曾經去當地婦聯求助過兩次,不過,最終也是不了了之。
專家意見
及時就醫留證據
向相關機構求助
魯英分析,從阿華的講述來判斷,阿華所遭受的已屬性暴力和性摧殘。“她丈夫這種方式,有一種叫法叫‘虐戀’。如果是雙方同意的,那當然沒什麼。但如果是強迫對方的,那就是一種暴力,如果傷害了對方的身體,就是一種性摧殘。”她建議阿華先去做司法鑒定,如果鑒定結果顯示阿華遭受到家庭暴力,那麼在離婚的財產分割和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上,阿華會處於有利的位置。
廣東省婦聯權益部律師王?塵表示,性暴力還不是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家暴類別。目前,國際上認定屬於家庭暴力的,比如經濟暴力、性暴力、冷暴力,在我國並沒有列入家暴的類別。所以,廣東省婦聯目前也沒有專門針對這種暴力案件的統計數字。她也希望新的法規將性虐待也列入家暴。
“我國對家暴的認定,目前還是不以手段論,而只以結果論。”她說,“所以,性暴力,最終還是要通過司法鑒定,依照能夠看到的傷情來鑒定是否屬於家暴。”
她說,根據我國的法律上“誰舉報誰舉證”的規定,性暴力經常很難拿出法庭認可的證據。她建議受到性虐待的女性,首先要及時就醫,一來可以留下證據,二來醫生也可能給出一些專業的建議;此外,要及時向相關機構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