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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重慶11月30日電記者徐偉通訊員樑婷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公開開庭審理了重慶市九龍坡區渝州路街道原黨工委書記楊興軍涉嫌受賄罪案。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指控,2003年至2011年,楊興軍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937萬元。
公訴機關起訴指控的事實有:2002年至2011年,被告人楊興軍先後利用職務便利,接受重慶柏林陶瓷建材有限公司、重慶巴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謝某的請託,爲其在石橋鎮投資開發建設柏林陶瓷建材市場、減少車庫租金等事項提供幫助,先後5次共收受謝某共計140萬元;爲重慶石橋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在石橋鎮投資開發建設“西部商城”項目提供幫助,先後13次收受300萬元;接受渝州路街道高廟村原黨總支書記鄭洪欲的請託,爲該村獲得徵地開發經濟損失補償款提供幫助,先後3次收受鄭洪欲350萬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