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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3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在河東區賀蘭路與魯山道交口處,一名少年駕駛一輛夏利車與一輛尼桑轎車相撞,致使尼桑車上兩人受傷。可事後,少年的親屬趕到,卻對交警表示車是她駕駛的。究竟這是事實的真相,還是存在“頂包”?交警表示,如果對於誰是夏利車駕駛人有爭議,將會安排做方向盤上的指紋鑑定。
據尼桑轎車司機王先生介紹,當時他們是從賀蘭路往魯山道方向行駛,走到橙翠園小區門前時,這輛夏利車在相反車道,從魯山道方向開過來,想要左拐進入橙翠園小區,當時夏利車速度很快,等到他反應過來想剎車時已經來不及了,兩輛車就這樣狠狠相撞了。“當時我和妻子下了車,想看看對方司機有沒有事兒,卻看到開車的是一名少年,車裏就他一個人,他打了一個電話,好像是叫家裏人過來,接着就躺在了路邊。”王先生說,不一會兒一名年輕女子趕來了。很快,交警也趕到現場,當向雙方司機索要駕駛證時,女子說當時她與少年同在車裏,車是她駕駛的。
對於這個情況,王先生和妻子馬女士都堅持表示當時車裏只有少年一個人,夏利車是少年駕駛的,懷疑對方不到年齡沒有駕駛證,所以家裏人才“頂包”。
隨後,交警對事故現場進行了勘查,並讓少年的親屬做了酒精測試,其間這名年輕女子態度一直很蠻橫:“大不了車不要了,就是不賠錢!”據瞭解,該名少年未滿16歲,按規定不可以考取駕駛證。交警表示,如果雙方對誰駕駛夏利車存在爭議,將按照法律程序做指紋比對。
稍晚,記者再次聯繫了尼桑車主王先生,他說當時兩車碰撞時,車內的氣囊打開,他妻子的腿被擠了一下,他自己也受了輕傷,一直在醫院檢查,暫時還沒有去交通隊處理事故。
根據相關規定,未滿18週歲,不得報考駕駛證,也不得駕駛機動車。如果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並肇事,不但自己要承擔相應責任,家長還要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用和子女的行政罰款。記者韓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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