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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動機
不可否認,城管在人們的心中印象不太好。10月7日,17歲少年符國俊被30多名“城管”手持棍棒毆打致死,而事實是,在該街道辦城管中隊掛有正規編制的城管人員僅4名,事件發生後,官方通報稱,打死符國俊的“城管”,其實是該地違建農房整治工作中的一名保安,即“臨時工”。
衆所周知,昆明有大量的協勤人員,即大家習慣稱呼的“臨時工”在協助執法人員的工作。而不時出現的“臨時工”打人事件也讓民衆對這個“臨時工”羣體產生排斥。爲此,今年6月,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出臺《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協勤人員管理辦法》,嚴格管理協勤人員的行爲,並對其工作範圍作出界定。 12月7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今後一些臨聘人員將不能參與執法,執法錯誤,執行機關應給予賠償。”河南的規定再次引起人們的關注——昆明城管能否也禁止“臨時工”參與行政執法呢?
不多 城管正式執法人員僅540人
在昆明,城管中的“臨時工”並不在少數,甚至遠遠大於在編城管執法人員的數量。他們穿着與城管執法人員一樣的服裝,行使着在市民看來和城管執法人員一樣的職責。
“我覺得這個現實問題不應該回避,也迴避不了。”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張明維告訴晚報記者,目前全市城管部門擁有執法資格的正式執法人員僅540人左右,僅靠這數百名執法人員是不可能管好昆明400多平方公里建成區的。這時候,“臨時工”也就是協勤人員就被作爲城管執法人員的有效補充和輔助力量。其存在有其合理性,能夠把城市管理的觸角延伸到更爲邊緣的區域去。
“協勤人員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是與昆明城市發展的速度和人口增長的速度過快是分不開的。”張明維認爲,城市越發展越追求精細化的管理,而執法人員的增長速度遠遠跟不上,所以協勤人員的參與是不能迴避的現實。只是在允許協勤人員參與管理的情況下,要想更多方法,採取更多手段加強管理,讓協勤人員的隊伍更爲規範。
張明維說,這種把協勤人員當做補充的手法不止城管在採用,幾乎各辦事處都請“臨時工”作爲聯防人員,城郊接合地也請“臨時工”組成打火隊,其性質都與城管聘請的協勤人員是一樣的,但其身份屬於各街道辦事處,與城管並無關係。但是在外界看來,這些同樣也負責維持秩序的人員都被市民統一稱作“城管執法人員”,這種混淆有時候也給城管協勤人員帶來不公平。
不高 多重因素影響協勤員素質
今年6月,針對加強對協勤人員的管理,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陳春曾說過:部分城管協勤隊員的能力和素質不高,少數協勤隊員服務意識淡薄,廉潔自律要求不嚴。沒有樹立服務羣衆的理念,不能正確處理執法者與相對人的關係,在協助執法過程中還存在着一些方式方法簡單、粗暴,冷、橫、硬,言語不文明的問題,有的執法人員改不掉不良的社會習慣,做不到文明執法。這些問題在協勤人員隊伍中不一定全面,程度也輕重不一,有的是事實,有的是傾向。雖然出在個別單位和少數協勤人員身上,但是如果不及時解決,將會對城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產生很大的危害,既影響到整個隊伍的整體形象,也影響昆明市綜合行政執法事業的健康發展。
業內人士也承認,由於協勤人員素質不高,在輔助執法的過程中確實存在方法粗暴簡單的問題。張明維說:“基本上協勤人員的工資都很低,每月每人大約1200~1500元,而且其中還包含了保險費用,最後拿到手的工資只有幾百元。”而這種低報酬的招聘一定程度上就決定了所招聘人員的素質不可能那麼高。她坦言:“即便是對這些招聘人員進行再培訓,能取得的進步也有限。”
以此來看,協勤人員的問題就不單單是加強管理的問題,同時需要考量如何改善協勤人員的收入等問題。
不準 昆明協勤無權罰款暫扣取締
對於河南擬禁止“臨時工”參與行政執法的規定,張明維表示不太瞭解河南所謂的行政執法範圍包括哪些。“在昆明,雖然嚴格意義上的行政執法範圍包括勸阻、警告、罰款、取締、暫扣等,並規定協勤人員不允許執法,但是這些行政執法內容如果都不允許協勤人員參與,那麼2000多名協勤人員事實上就沒有工作可做了。”如果一刀切地限制,將與目前昆明城市管理需要協勤人員作爲補充和輔助的現狀相矛盾。因此,昆明的協勤人員能夠進行的城管工作包括:巡查、勸阻、警告,但如若涉及罰款、暫扣、取締等則需要正式的城管執法人員來進行,協勤無權自己進行。而事實上,目前大部分協勤人員所承擔的也是巡查的工作。
而且符合聘用條件的城管執法協勤員必須進行崗前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0~15天,培訓期滿經考覈合格的城管執法協勤員試用期爲3個月,試用期滿才決定是否正式聘用。並按照“誰聘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由聘用單位對其行爲進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