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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女友提出結婚,但女友想先訂婚,就認爲女友沒有真心結婚的打算,雙方發生爭執,繼而將女友殺害並毀屍滅跡。昨日,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
檢察機關認爲,被告人張順鎮犯故意殺人罪,並有碎屍這種特別殘忍,情節極其惡劣的行爲,應予嚴懲。
昨日庭審中,張順鎮承認殺人碎屍。他供述稱,案發當晚,自己與被害人徐某提議結婚事宜。當時徐某表示年齡還小,想先訂婚。張順鎮因而非常生氣,認爲徐某並沒有真心結婚的打算,後來雙方發生爭吵,但是徐某一直沒有讓步。“然後我就動手推了她一下,她伸手想抓我的衣服,我沒有想那麼多,把她推倒了……我當時害怕徐某叫喊,就拼命的抓住她的脖子,大概過了10分鐘左右,我就發現徐某不動了,沒有一點氣息,我就鬆手,發現徐某已經沒有心跳,已死亡。”。
張順鎮承認,徐某身亡後,其外出購買工具,在衛生間碎屍並隨後拋屍於樹林。庭審中,張順鎮辯稱沒有殺死徐某的主觀故意,事起突然。公訴人則認爲,被告人刻意追求他人死亡發生的結果,殺人過程屬直接故意,並非過於自信或疏忽大意的過失情況。
張順鎮的律師爲其做了罪輕辯護,舉證認爲張順鎮的母親曾犯精神病。死者徐某20多名家屬和朋友旁聽庭審,徐某母親和姐姐情緒激動,庭審休庭間隙,大罵張順鎮家屬假稱精神病史。
庭審中,辯護律師申請爲張順鎮作精神鑑定,審判長稱庭後合議後再給出答覆。
死者家屬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索賠149萬餘元。經庭審,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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