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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加強各項檢察工作規範化建設,提高隊伍凝聚力、戰鬥力和創先爭優能力,結合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查擺整改階段工作要求,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黨組在廣泛調研、深入研究的基礎上,率先在市級檢察機關制定實施了績效管理和考覈機制,爲全面提升隊伍的執法能力、執法效率和執法水平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
該院黨組經過深入調研和考察,以建立實施績效管理和考覈機制爲突破口,把日常管理與年終考覈、綜合目標考覈和業務目標考覈有機結合,形成一整套系統完備、量化透明、便於管理,易於考評的制度機制,使其成爲促進和推動各項建設的有效手段,爲各項檢察工作創先爭優科學發展注入生機和動力。院黨組明確提出,讓被考覈者參與到考覈規則的制訂中來。在績效管理考覈辦法的制定過程中,始終做到上下結合,全員參與,邊制定、邊完善、邊宣傳,爲制度的平穩順利開展做好鋪墊。院黨組先後四次召開不同人員參加的座談會和研討會,廣泛聽取意見,慎重研究,確定了考覈機制總體框架。在此基礎上,經過相關部門起草、全院徵求意見、檢委會審議通過等程序,使各方意見得到充分表達,決策更加科學民主。在制定考覈辦法的過程中,院黨組注重業務“硬任務”與綜合“軟指標”互爲補充,兩手抓兩手硬,切實扭轉一些部門存在的重業務輕綜合的現象。重點在信息、新聞、調研等方面加大考覈力度,根據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和人員配備,規定合理的指標。同時,以“軟指標”拉大部門和幹警之間的差距,引導和督促隊伍建設向着綜合素質提升的標準邁進。通過對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進行量化,並依照量化標準進行考覈和評價,最終按照考覈結果獎優罰劣,達到改進作風、提升水平、塑造形象、服務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