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6日,武漢“12·1”爆炸案犯罪嫌疑人王海劍在武漢一家醫院的輸液室內被抓獲,整個抓捕過程未費一槍一彈,沒有人員傷亡。在發案半個月後,面對警方詢問,王海劍首次交待了其15天的亡命路。
據辦案民警介紹,王海劍在爆炸發生後,趁亂企圖奪取押運員錢箱,但不能得逞,只得騎上事先停在旁邊的摩托車飛速逃離現場。爲了便於隱藏,他把摩托車開到武漢郊區的九峯一個偏僻處後,用事先準備的斧頭,將車外殼全部砸毀、掩埋,又把摩托車騎到佛祖嶺一帶丟棄。
隨後,王海劍坐巴士來到光谷廣場,在魯磨路找了一家個體旅社住下。第二天、第三天,他一直在附近漫無目的遊蕩、上網。第四天,他從旁人嘴裏得知警方已經公佈了其作案的圖片,就再也不敢露出真面目了。白天,他就戴着口罩、帽子在偏僻的地方躲藏,晚上露宿荒郊。看到四處都是巡邏的警察,他惶惶不可終日。
14日,王海劍來到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他曾在這裏看病,對醫院情況熟悉。他認爲這裏看病的人多,混雜其中可以藏身,沒想到被人舉報落網。
王海劍:屢敗屢戰苦苦“鑽研”爆炸技術
武漢“12·1”爆炸案是一起極爲特殊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海劍更是一個極有特點的作案人。
17日,記者探訪多位參與案件偵辦的辦案民警,他們指出,王海劍的個性非常複雜。他在作案時展現出來的思維縝密、製作炸藥的能力很特別,可以稱作是“高智商犯罪”,但同時,他採用的作案手法、案件準備過程中的所作所爲,又反映出其思維的簡單甚至是愚蠢。
試爆炸藥左眼幾乎炸瞎
被捕時,王海劍右臉上傷痕點點。爲何傷成這樣?警方透露,這是王海劍數次爆炸試驗所致。
據悉,在試驗過程中,王海劍左眼曾受傷,在醫院將左眼晶狀體都摘除了,當時花了1萬多元的醫藥費,還欠了醫院3900元。牙齒也炸掉了兩顆。後來又把右臉炸傷了。
製作炸藥全憑自學
案發後,武漢警方發現王海劍作案採用的爆炸物並非成品,而是自行調配而成。
王海劍有了犯罪預謀後,他想方設法學習炸藥配置、引爆裝置等知識,甚至從網上買書進行“研究”。由於王海劍本身電器修理能力就很強,他很快就能自行配置炸藥,並做出引爆裝置。
也就是說,王海劍作案所採用的炸藥、遙控引爆裝置,全部是他自行“研製”的土炸藥、土雷管。
爆炸時在20米外,當場被掀倒
警方通過偵查發現,從購買炸藥原材料、配置炸藥,到購買、放置水泥,引爆炸藥後逃離現場,均是王海劍一人所爲。而且,炸藥引爆後,王海劍自己都被炸倒在地。
根據視頻監控顯示,12月1日凌晨3時30分,王海劍騎着白色摩托車、戴着白色頭盔,將兩個裝有水泥和硝銨炸藥的蛇皮袋,擺放在案發現場的人行道上,並在袋上放置“建築用材,勿動”字條,24分鐘後離開現場。
當日下午5時30分左右,王海劍騎摩托車來到現場,站在建設銀行旁超市前的柱子後,等待押鈔員靠近。
爆炸時機選擇得並不好,炸藥爆炸後沒有出現王海劍預期的效果。押鈔員沒事,但王海劍卻被巨大的衝擊波掀翻在地。等他爬起時,運鈔車已經離開了,王海劍只得灰頭土臉地騎着摩托車逃離。
模仿電影搶運鈔車
17日,記者瞭解到,王海劍採用的作案手段,原型竟然來自於電影《硬漢2》裏的情節,把炸藥放在銀行門口,等押款人從運鈔車上拿着錢箱出來,就引爆炸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