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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今天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按照人力社保部等四部委《關於做好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開展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截至11月底,已將10157名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兌現工傷保險待遇6223萬元。
本市制定了《關於做好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工作方案》,規定2003年12月31日前發生工傷或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工傷結論(含工傷確認原始檔案、工傷認定批覆等)明確,尚未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原國有集體改制企業工傷職工(含工亡職工供養親屬),作爲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爲從政策上解決難題,市人力社保局下發了《關於做好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社會保險繳費困難的未參保企業,從2011年1月1日起先行參加工傷保險,之前工傷保險費不再補繳;實施整體退出企業的老工傷職工,可由託管中心辦理納入統籌手續。(記者鄭妍通訊員崔憲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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