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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永春12月28日電(施由森康慶平蘇巧鳳)記者28日從福建永春縣獲悉,在日前剛剛結束的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表彰大會上,永春縣被中央文明委評爲“全國文明村鎮”稱號。
2010年以來,定位爲打造中心城市後花園的永春縣投資1.2億元人民幣實施城區主幹街道立面改造工程,僅用100天就使城區面貌煥然一新。今年,永春又繼續實施三期立面改造,並逐步實現由“洗臉美容”向“強身壯體”改變,進一步完善城市景觀、提高縣城品位,加快新區建設。
目前,永春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達100%,城區道路綠化率達95%,綠化覆蓋率達3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5.38平方米,基本實現“一街一樹種,一街一景觀”,城市品位大大提高。
在加快縣城建設的同時,永春還大力實施“百億元產業、十億元企業、億元項目、千萬元納稅大戶”計劃,建設以輕紡鞋服、新材料、礦產資源等產業爲主導,以生物醫藥、食品飲料、生態旅遊等產業爲特色的現代產業體系,爲創建全國文明村鎮提供強有力的物質保障。
自然生態良好的永春縣曾連續三屆獲得福建省“創建文明縣城先進單位”,2001年被中央五部委確定爲“全國創建文明小城鎮示範點”,2002年被中央文明委命名爲“全國創建文明村鎮工作先進縣”,2006年榮獲福建省首屆文明縣城稱號。(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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