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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慶衛,作爲今年飽受爭議的“藥家鑫案”當事人藥家鑫的父親而爲公衆所知,張顯,曾作爲藥家鑫案被害人張妙的代理人進入大衆視野。昨天,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開庭。被告張顯到庭,原告藥慶衛並未出庭,其委託的代理人主要提出兩項訴訟請求,要求被告刪除在網上所有針對藥慶衛名譽侵權內容;連續30天在20家網站、報刊等媒體刊登不少於3000字的致歉聲明,並賠償經濟損失1元人民幣。
在昨天的庭審中,焦點是張顯在微博及博客上發表的言論是否構成對藥慶衛的名譽侵權、是否造成對藥慶衛的社會評價度降低。
原告藥慶衛兩位代理律師在代理意見書和口頭辯論中指出:被告張顯自2011年2月以來,通過其在搜狐等各大門戶網站開設的微博、博客,散佈了針對原告及其家人的系列言論,對原告及其家人惡意詆譭中傷,並肆意侮辱謾罵、誤導輿論,引發公衆重大誤解,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造成原告形象貶損和社會評價度降低,嚴重干擾其正常生活,給原告及其家人帶來巨大的精神創傷,被告張顯的行爲業已構成對原告的名譽侵權。
張顯和其訴訟代理人則在答辯中指出,張顯主觀上沒有過錯。藥家鑫的犯罪行爲令人髮指,不管是代理人還是旁觀者,誰都有權呼籲從重從快對藥家鑫予以嚴懲。因此張顯的言論是正義的,並不含有明顯的侵權內容,其主觀上沒有過錯。張顯沒有說過藥家鑫是官二代或富二代,並沒有公然指稱或一口咬定藥慶衛是“蛀蟲”,但是藥慶衛就認定這是給他“定性”,這顯然屬於反應過激。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由於原告方不同意法庭調解,法院將擇日宣判。
綜合央廣新聞X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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