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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種號稱歐洲進口(以法國爲主)的“德菲絲巧克力”在淘寶和聚美優品等團購網站上都是力推商品,特別是淘寶上,多家店鋪都推出了此種巧克力的特價促銷活動。
讀者王小姐也很想嚐嚐歐洲進口巧克力的味道。網上買食品,她還是犯嘀咕。而且網上有不少“如何辨別真假德菲絲巧克力”的帖子,幾家都號稱代理正宗法國進口德菲絲巧克力的公司紛紛舉證,爭得不亦樂乎。王小姐更擔心了,就通過阿里旺旺和賣家客服聊天,希望對方能提供所售巧克力的口岸衛生檢疫證書,畢竟拿到證書一查編號,就能知道真假。但是賣家先是說:“我們的德菲絲都是正品行貨,所有產品從歐洲進口,經過嚴格的海關衛檢,是您可以放心食用的進口食品。”王小姐堅持要衛生證書,哪怕是編號也可以。賣家說:“親,我們都有的,不過這些都不會隨便拿出來的,抱歉。”而且強調“如果我們沒有這些,淘寶不會讓我們上架的哦。”王小姐追問:“您網頁上不是說‘我們能提供完整的原產地證明,進口衛檢證書,出口認證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嗎?”對方便不再回復。無奈之下,她又與另一家出售該種巧克力的網店客服聯繫,希望能看到衛生證書,客服先說銷量證明商品品質,在王小姐的堅持下,又說網頁上有,王小姐表示字太小,看不清,客服發了截圖過來,說放大就可以,因爲原圖太小,放大後一片模糊,也無法看清,她要求提供清晰的原圖。但是客服表示這不能給買家看,後又說自己不在店裏,稍後給王小姐發過去,但是至今也沒有消息。
記者通過網絡搜索瞭解到,所謂“德菲絲巧克力”就是松露巧克力,因形似松露而得名,無論是通過美國雅虎還是法國雅虎搜索,都沒有找到品牌爲“TRUFFLES”(松露的英文拼寫)或“TRUFFETTES”(松露的法文拼寫)的巧克力,所謂松露巧克力只是一個品種,而不是品牌。至於王小姐聯繫的兩家店所售的松露巧克力外包裝上寫的“G&L’S CHOICE”也未能通過這兩個雅虎網站搜索到。記者也以消費者的身份與其中一家在線聊天,詢問對方所售巧克力的保質期時,賣家稱:“我們發貨量很大,貨物一直都是更新的。”記者要求瞭解具體日期,對方還是搪塞,“是近期的。”市工商局市場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頒佈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爲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質量、價格、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等主要信息,採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並按照承諾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因此消費者有權向賣家索要衛生檢疫證書、具體保質日期等信息,對方也有義務出示或回答。
怎樣才能驗明進口食品的正身呢?這還真有點難度。記者聯繫了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對方告訴記者:“根據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定,我國目前已經不要求進口食品在包裝上加貼CIQ(進口檢驗檢疫標誌)標誌(橄欖油除外),但是消費者可以要求零售商提供衛生檢疫證書等相關進口證明文件,零售商如果沒有,需向上一級經銷商索要,並向消費者出示;網店出售進口食品也有向買家出示這些證書的義務。”但是“目前由於信息量大,還不能在網上檢索衛生檢疫證書編號,不過可以到發證的部門查詢。”該工作人員說。
要證書合理合法,但是困難頗大。有沒有技術方法辨別進口巧克力的真假呢?一位經營巧克力廠多年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生產巧克力的原料應爲純可可脂,成本最高,個別使用類可可脂,英文簡稱PCU,但是歐美國家規定其所佔含量不能超過5%,只是在中國和馬來西亞等少數國家才使用代可可脂爲原料生產巧克力,代可可脂英文簡稱爲PCS,是三種原料中成本最低的,低檔的代可可脂根本不能用於食品,是生產肥皂的原料。他說,如果是從歐洲進口的,不可能使用代可可脂。
記者在出售“進口”松露巧克力的網店上看到,有的曬出了中文說明書,上面明確寫着“松露代可可脂巧克力”,還在網頁上稱自己產品採用的代可可脂是“純天然”的。王小姐聯繫過的第一家網店,沒有曬中文說明書,經記者詢問,大方說:“是代可可脂的。”
網上“聚年貨”食品看證書
年關將至,採購年貨讓生活多了生氣和喜氣。電子商務時代,網上置辦年貨成了新選擇。淘寶網上特別開了“聚年貨”頻道,吃的穿的用的玩的,什麼都有。特別是食品,新鮮水果、水產品、乾果、糖果、糕點,不一而足。食品安全成爲熱點的今天,省時省力的同時又讓買家多了一份擔心。如何做才能將網購食品風險大大降低呢?關鍵是看證書。
如果是國內生產的食品,一定要求賣家提供生產企業的QS生產許可證。有的網店主動提供,如果沒有,向客服索要,不能提供的,就要加小心了,因爲QS生產許可證是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具備的。賣家提供了QS生產許可證編號,可以到國家質檢總局的網站上查詢,驗明真僞。“如果網上查不到的企業,一般就是沒有資質的,當然也不排除網站更新速度等原因,導致一時無法查到的可能性。”市質監局食品安全處的侯濱生處長說。
還可以要求賣家曬單件清晰的外包裝圖。《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籤。標籤應當標明下列事項:(一)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四)保質期;(五)產品標準代號;(六)貯存條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八)生產許可證編號;(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對於進口食品的包裝,《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標籤、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籤、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目前我國尚沒有要求網店在商品說明網頁上將各種證書等信息明示,但是根據《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爲管理暫行辦法》,消費者有權要求網店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本報記者 耿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