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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以5000元低價購得一輛紅色比亞迪轎車,隨後其將車架號磨損,全車重新噴漆爲白色並安裝了套牌牌照供自己使用。未料,他駕駛該車還不滿三個月即被交警查獲歸案。日前,南開區法院經審理,一審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2011年6月,家住本市東麗區的無業男青年李某通過網上聯繫後,來到北辰區某製藥廠路邊,從兩名男子手中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5000元價格,購得一輛無牌照、無購車手續的紅色比亞迪F3型轎車(依法鑑定價值5.1萬餘元)。李某購得此車後,將車架號磨損,全車重新噴漆爲白色,並安裝了套牌牌照後自己使用。2011年9月初,該車被公安交警發現,並依法查扣。後李某被查獲歸案,被扣繳車輛已依法發還。(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南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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