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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註冊成立的“中國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農業產業經濟發展委員會”、“中國農村經濟委員會”,回內地後搖身一變,成了中央級別的國家事業單位,幹上了賣官鬻爵的詐騙生意,收取20萬至40萬元成立各省“辦事處”,任命辦事處“主任”。記者今日獲悉,這場賣官騙局中的六名被告人被西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號稱部委直屬事業單位
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告訴記者,今年45歲的李繁自稱是河北省某局級幹部,離崗後想爲農民和中國農業發展作點貢獻。她於2007年底至2008年通過一個叫齊翠萍的人在香港註冊成立了“中國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農業產業經濟發展委員會”、“中國農村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農經委”)三個機構。但李繁卻在自己建立的委員會網站上,對外自稱是中央部委直屬事業單位,甚至在網頁的明顯部位放上了國徽標誌,在委員會的負責人處堂而皇之的掛上了某領導人的名字,而李繁自己的名字就排在其後。
李繁打着要爲“中國農民做點事情”的旗號,成立了“農經委”後,並沒有積極開展農業項目,而是將其變成了斂財的私人公司。
李繁在熟人朋友面前大肆鼓吹自己的“農經委”,並謊稱與中央部委有密切關係。而且“農經委”下面可以成立分會,只要交納5萬至15萬元的資金就可以取得國家事業單位的資質,並且可以獲得經批准的農業項目。
看中了這個“優勢”,張愛鎖等十餘被害人通過向李繁交納費用,成立了“農經委”下屬委員會分會。
被害人變成騙子的幫兇
李繁的“農經委”成立了十幾個分會後,並沒有開展任何業務。而各分會的“主任”們也並沒有意識到已經受騙,還在等着“上級機關”分配業務。只有一個人沒有坐以待斃,他開始主動與李繁聯繫,要求開展分會的業務,他就是此案的第二被告人張愛鎖。
張愛鎖向李繁交納了5萬元費用,在李繁的協會下成立了名爲“中環委”的分會,被任命爲“中環委”的主任。但“中環委”成立後卻連辦公地點也沒有。張愛鎖找到李繁,要求李繁爲其解決辦公地點等問題。李繁還不慌不忙地答覆說:“農經委”和“中環委”雖然是國家事業單位,但是自收自支、自負盈虧,“中環委”要想有資金支持,也得自己找出路,比如成立各省的辦事處。
張愛鎖得到了李繁的指點後,自己出錢租了幾間辦公室,並製作了“中國農業產業經濟發展生態環保委員會”的牌子,還找來了谷越秀、沈靜波、趙紅霞等人給其幫忙。張愛鎖任命谷越秀、沈靜波爲“中環委”的副主任、祕書長等職務,趙紅霞爲其個人祕書,並且從互聯網上招聘了兩名臨時工,一名負責財務,一名負責網絡維護。
“中環委”的架子搭起來了,爲了能夠有收入,張愛鎖和李繁一樣走上了一條詐騙之路。他通過向熟人、朋友介紹成立“中環委”的各省分會,向被害人承諾,成立的分會爲國家事業單位,每個分會都能夠解決兩個事業單位人員編制,與省裏領導也有接觸的機會,唯一條件就是要交納人民幣40萬元。
爲了能夠獲得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爲了能夠與領導搭上關係,開始有人找到張愛鎖、谷越秀、趙紅霞等人,要求成立省的辦事處,張愛鎖作爲“中環委”的主任,一邊擺出主任的架子,一邊來者不拒收取錢財成立辦事處。漸漸的,張愛鎖甚至被自己的騙局麻痹了,他認爲自己就是國家一級委員會的主任,在某些省辦事處成立儀式上甚至以國家中央單位領導身份出席講話,還接受了當地新聞媒體的採訪。
騙局被揭穿6名騙子落網
當李繁和張愛鎖等人的“委員會”辦得“紅紅火火”的時候,接到報案的民警敲開了“中環委”的大門。2010年4月,李繁、張愛鎖等六人落入法網。
此時,許多被害人還被矇在鼓裏。在交納鉅款,收到蓋有“農經委”和“中環委”紅色印章的紅頭任命文件後,許多被害人便沒有再與“上級委員會”聯繫過。直到民警爲覈實案件,找到被害人時,他們才知道上當受騙。他們沒想到,真有人這麼大膽子,冒充中央單位、借用國家領導人的名義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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