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刑假釋公開庭審聽證會現場
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爲增強減刑假釋的公開、公正性,促進執行機關對罪犯的改造,總結推出了減刑假釋案件庭審、監督、幫教的全程監管機制。通過這一機制把對服刑人員在監獄內的管理、庭審減刑假釋和迴歸社會後的跟蹤矯正串連成一個整體。經過近兩年多時間的運行,該院共計審結減刑案件6607件,假釋案件301件,沒有發生任何差錯。截至目前,裁定準予假釋的300餘名罪犯無一重新犯罪。
由於以前法院對於減刑與假釋普遍都是不開庭的書面審覈,往往只依據執行機關提供的證據與材料作出裁定,整個減刑假釋過程沒有在透明、公開的程序中進行,達不到應有的社會效果。爲此,二中院成立了專門合議庭審理減刑假釋案件,並堅持到監獄、看守所內公開開庭。
該院還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並結合減刑假釋案件的特殊性,制定了八項嚴格的庭審程序:一是審判長宣佈合議庭組成人員及相關回避制度;二是駐監檢察室檢察員發表審查意見和監督意見;三是執行機關宣讀減刑假釋建議書;四是罪犯陳述改造情況;五是監區管教評價罪犯表現情況;六是同監組成員作爲證人出庭對罪犯表現情況評價;七是審判長對假釋人員告知考驗期,進行法制教育;八是法院在合議前先進行公示,並聽取司法監督員、人民陪審員的意見和建議,然後再對罪犯的改造表現及罪罰情況做出裁定。記者張家民實習生信華通訊員李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