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1月16日本報曾在《欠費有沒有?補繳該不該?》的報道中講述了車主於女士誤將失而復得的一張高速卡用來交高速費,被告知欠“超時費”465元,因而被滯留在京津高速公路武清南收費站3個小時。事後經查,於女士確實早已補齊所有費用,不應該再交費。於女士對當晚在武清南收費站的遭遇要求對方道歉,但等了10天也沒有等到一句“對不起”。
1月26日下午,於女士帶着不滿和無奈的心情再次回到京津高速公路武清南收費站,領回滯留在第三通道已經10天的轎車。她很失望地告訴記者,就因爲1月15日晚他們一家人駕車從北京返回時誤用了失而復得的津薊高速收費卡,當天晚上就在收費站凍了3個小時。轉天上午,經過津薊高速有關部門的查找,終於查明她早已經在出高速時補齊所有費用,她完全沒有責任再補繳“超時費”。津薊高速方面的工作人員向她表示,因爲該卡的記錄已經跨年,所以查找比較費時,並承認工作上有失誤向於女士道歉。
但令她不滿的是,1月15日晚她在武清南收費站希望解決問題時,曾經撥打天津高速客服中心的電話,客服值班人員要求她提供那張津薊高速收費卡的卡號。當時於女士已將該卡交給武清南收費站的一位女收費員,她向收費員詢問卡號,對方卻說“不能提供”。焦急的於女士希望收費員接聽電話,直接將卡號告知高速客服中心的值班人員,也被收費員拒絕。在於女士看來,收費員根本不想積極幫助解決問題。另一方面,當晚在記者趕到現場前,該收費站沒有人提出臨時解決的方案,工作人員只是冷冰冰地說“不繳費,就不讓走”。對此冷遇,於女士曾電話聯繫,希望他們能夠表示歉意。但對方拒絕道歉。
隨後,記者聯繫到津薊高速監控中心,值班的劉先生告訴記者,在於女士丟卡並補繳全部費用時,工作人員沒有辦法收回卡,也不知道該卡的卡號,所以無法清除卡內的信息。於女士在京津高速交費時,該卡內仍然留有當時的信息,纔會出現“超時費”的問題。由於補卡費的記錄是人工手寫的,而且去年的記錄已經封存,因此需要時間查找,當晚影響了於女士從武清南收費站通行。
然而,當記者就於女士要求道歉的問題聯繫武清南收費站的站長助理史女士時,她表示他們的工作人員當晚逐級上報,“上面”沒有提供臨時解決方案,他們也沒有辦法。同時,她認爲在服務方面他們沒有問題,所以不會對於女士道歉。於女士爲此感到很失望,在她沒有任何責任的情況下,因爲高速收費查找系統的內部問題讓他們一家滯留3個小時,而且收費員並不配合解決,結果竟討不來一句道歉的話。本報記者姜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