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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畫
新華社消息根據證監會日前的部署,自2月1日起,企業申請IPO的招股書預披露時間將由原來的發審會前5天提前至發審會前30天,並同時公布在審企業名單。
按照原有規定,企業招股書預披露時間是在發審會召開前5天與發審委會議公告同步公布發行人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調整後,發行人將預先披露時間提前到反饋意見落實後、初審會之前,大約為發審委召開前一個月左右。
有投行人士表示,預披露提前看似一個很小的調整,但此舉將對發行人和投行形成較強的約束,督促相關各方對招股書內容更加認真負責地對待。
據了解,在預披露新規實施的同時,證監會將一並公布在審企業名單,今後新受理的企業名單也將盡快公布,並逐步完善預披露制度和發行審核工作相關信息的公開制度。
王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