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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對於34歲的罪犯陳華來說,2011年秋天的陽光格外燦爛。他因職務侵佔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經過在濱海監獄4年多的改造,提出了假釋申請。9月24日,市二中院法官又一次來到濱海監獄,對減刑假釋案件進行公開聽證。經過提審、公示、座談、聽取駐監檢察人員和監獄管教幹警意見,由司法監督員現場抽取同監室改造的服刑人員作爲證人出庭接受法官的質證等一系列嚴格的程序,法院批准了他的假釋申請,這意味着他和母親團聚的日子提前了2年10個月。這次公開聽證會上,共有10名罪犯獲得了假釋,近200名罪犯參與了旁聽。陳華激動地說:“今天,是我入獄後最開心的一天,沒想到通過自己4年多的努力,今天也獲得了假釋。二中院對減刑假釋進行陽光審判,讓我感到了公平公正……”
以前,法院對於減刑與假釋普遍都是不開庭的書面審覈,往往只依據執行機關提供的證據與材料作出裁定,整個減刑假釋過程沒有在透明、公開的程序中進行,不免給人留下想象空間。爲確保減刑假釋科學公正,二中院延伸法庭,把遠程程序審查變爲入監實體審理,成立了專門合議庭,並堅持到監獄、看守所內公開開庭,把公平公正送進高牆院內。這一機制推行兩年多來,共計審結減刑案件6600餘件,假釋案件300餘件,沒有發生任何差錯。截至目前,裁定準予假釋的300餘名罪犯無一重新犯罪。二中院院長姚奎彥介紹說:“我們的初衷就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人民監督,使司法權最大限度地在‘陽光’下運行,最大程度地讓社會民衆參與,確保減刑、假釋案件的公平、公正、透明,讓服刑人員心服口服,自覺積極地接受改造。”
同樣是在濱海監獄這次假釋聽證會上,一位通過現場抽籤被選取做證人的同監改造的犯人激動地說:“減刑假釋是我們犯人最關心的事情,也是我們服刑改造的動力,更是我們早日與家人團聚的期盼。二中院推行陽光審判,而且聽取我們這些一同服刑改造的犯人的意見,使我們切實感受到只要努力接受改造,每個人都有減刑假釋的機會。這次減刑假釋雖然沒有我的名字,但是我服氣,沒有怨言,今後我要向減刑假釋的獄友學習,努力改造,爭取下一次機會。”
可以說,二中院這一“延伸法庭”機制在給大牆內增添一縷溫暖陽光的同時,在積極探索社會管理創新和彰顯司法公平公正上起到了示範意義。這樣的做法,在全國也是創新的。在這一機制中,最大的亮點,就是堅持邀請監獄執行機關、駐監檢察機關、在監服刑犯人、社區矯治機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廣泛參與監督。二中院明確規定,庭審聽證開始前,由司法監督員進行抽籤,隨機抽選作爲證人的擬假釋人員同監室服刑人員名單,被選中的服刑人員享有對監獄就減刑假釋案件事實和證據的詢問權。在濱海監獄參審了減刑假釋案件聽證會後,二中院司法監督員、市政協委員徐俊池高興地說:“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我參加了庭審聽證,人民法院沒有把我當成‘聾子的耳朵’,我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監督員‘說了算’。”
作爲這一機制的最終檢驗,回訪幫教活動的開展,更實現了與社會其他監管矯正部門的無縫對接,有效遏制了減刑假釋人員再犯新罪,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記者跟隨二中院的法官回訪,見到了某工地上剛被假釋回到社會的王某。“太感謝你們了!”一見到二中院的法官,王某連聲感謝。記者看到,法官詳細瞭解了王某假釋出獄後的生活,對其工作中遇到的勞動就業等政策法律難題進行了解答。王某表示,法官們在繁忙的工作中來看望自己,讓自己感受到了政府的溫暖,今後一定學法、守法,好好做人。記者瞭解到,兩年多來,二中院積極聯繫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以及工青婦等羣團組織,依照有關政策,對減刑假釋罪犯給予人性化幫扶,幫助他們走出人生低谷。在轄區6個區、縣及30多個鄉鎮,回訪幫教假釋罪犯80多人,幫助提供技能培訓280餘人次,落實低保17人,使他們真正感受到司法的關懷和鼓勵。本報記者 趙榮君通訊員李金文
新聞背景
減刑假釋八項庭審程序
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並結合減刑假釋案件的特殊性,二中院制定了八項嚴格的庭審程序:一是審判長宣佈合議庭組成人員及相關回避制度;二是執行機關宣讀減刑假釋建議書;三是駐監檢察室檢察員發表審查意見和監督意見;四是罪犯陳述改造情況;五是監區管教評價罪犯表現情況;六是同監組成員作爲證人出庭對罪犯表現情況評價;七是審判長對假釋人員告知考驗期,進行法制教育;八是法院在裁定前先進行公示,並聽取司法監督員、人民陪審員的意見和建議,然後再對罪犯的改造表現及罪罰情況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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