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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我們的身邊有這樣一些居民,他們有着社會服刑人員的身份。他們的活動雖然會受到相對約束,但平日裏仍然可以與街坊四鄰嘮家常,也能參與小區文體活動、義務巡邏……記者昨天走進香水園社區,和那裏的社會服刑人員一起到小區裏巡邏。
義務巡邏中他幹勁兒足
上午10:00,記者來到香水園社區。在公安河西分局梅江派出所民警蘇旭旺的帶領下,王軍和其他幾名社會服刑人員正戴着“治安巡邏”紅袖標在小區裏巡視。相熟的鄰居熱情地與他打着招呼:“蘇警官,老王,你們又出來巡邏啦!”王軍迴應着:“謝謝老張,一會兒在家嗎?我給你送預防電信詐騙的宣傳單,最近接陌生電話要特別小心,特別是對方自稱檢察院、法院的……不聊了,我們還要去小區外面看看。”2008年10月17日,王軍因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他說,社會服刑過程中遇到了民警老蘇是他的福氣,街道和居委會也經常找他談心,居民們沒有看不起他,這讓他感覺很自在,爲社區做事情他幹勁兒足。
見義勇爲他成小區“名人”
去年5月27日晚上8:00左右,王軍和愛人一起在小區花園周邊巡視。當時,他看到小區一名保安正拼命追趕一名少年,王軍馬上衝上前去圍追堵截,王軍和隨後趕到的民警、保安一起將少年控制住。去年6月,王軍奮不顧身協助抓獲盜竊嫌犯的行爲被河西區見義勇爲協會認定爲見義勇爲行爲,並頒發證書和獎金。在見義勇爲表彰會現場,王軍將獎金捐贈給了轄區居委會。從2009年12月份至今,他多方捐款近20萬元。鑑於王軍在社會服刑期間的表現,經河西區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公安河西分局、天津市公安局等單位逐級呈報,龍年春節前夕,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覈裁定對緩刑罪犯王軍減刑半年。
社區矯正讓他敞開心扉
通過和義務巡邏隊邊走邊聊,記者瞭解到香水園社區現有五名社會服刑人員,他們大都是因經濟案件被判刑的。在巡邏過程中,大家都很認真。走到郵箱牆的一側,發現地上散落了很多紙屑垃圾,因賭博被處理的李紅低頭把廢紙撿了起來,大家也都湊過去幫忙,看到信箱中有報紙要掉出來,有人將報紙往裏面塞了塞。
巡邏隊伍中,荊有剛的身份是社區矯正小組的維穩員,他可沒少幫助蘇警官和社會服刑人員們談心、開展活動。老荊說,社會服刑人員性格不同,被判刑後的心理反應也不盡相同。但是,多數人還是會表現低迷的,除了讓他們積極參與社會活動,還需要一種特殊的“療法”,心理矯正是社會服刑罪犯監管的一項重要內容。老蘇接觸的社會服刑人員中,有一個讓他印象深刻。小華母親長期因病臥牀,父親對其疏於管教,加之又受到一些社會不良影響,去年6月份,年僅17歲的他就因實施搶劫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桃園派出所民警初次接觸他時,就明顯地感受到了對方的牴觸情緒。民警還了解到小華經常駐留網吧。公安河西分局積極與區司法機關溝通協作,專門聘請了有資質的心理矯正醫師進行心理干預。經過了一次長談,小華終於敞開心扉。民警現在仍繼續對小華開展心理矯正疏導工作,經常和他見面或電話聯繫,一旦發現不良苗頭立即疏導。
多種形式培訓教育助力心理改造
一路上,蘇警官都不忘記給大家灌輸法律知識。最近哪類案件多了,他也會及時和巡邏隊溝通,安排好巡邏的部位和重點。他說,爲確保社會服刑人員的監管措施落實到位,公安河西分局實施有效管理,戶政科也組織精幹力量深入社區廣泛走訪,與區有關單位開展聯合檢查,有效發現並堵塞監管漏洞,最大限度地預防社會服刑人員漏管失控,減少重新犯罪。在公安河西分局與區司法機關的共同努力下,通過社會幫教,參與社區公益勞動、法制和社會公德教育等多種形式的培訓教育活動,河西區絕大多數社會服刑人員都能夠悔過自新,實現了法律、社會和家庭的良性互動,達到了心理改造的目的。
老蘇說,和社會服刑人員像朋友一樣相處才能真正走近他們,掌握他們的內心活動並及時進行矯正,杜絕他們重新犯罪。(文中涉及社會服刑人員均爲化名)
名詞解釋:
社會服刑,是與監禁服刑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社會服刑條件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願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爲惡習,並促進其順利迴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根據法律規定,被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宣告緩刑、裁定假釋或由人民法院和監獄管理機關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以及被單處剝奪政治權利或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都可以在社會中接受改造。記者張豔通訊員趙健李新容攝影新報記者孫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