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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民反映,江西省貴溪市一青年勇斗持刀歹徒身負重傷後申報見義勇為榮譽稱號,卻因為此前曾經有犯罪前科而被當地相關部門拒絕。此事引發網民質疑,有“污點”能不能成為榜樣,當地的規定出於何種考慮?
見義勇為身中三刀
記者11日趕往貴溪市金屯鎮,找到了網帖中提及的見義勇為者潘輝強,並了解了當時潘輝強勇斗歹徒的全過程。
在金屯鎮上開店的邱金華告訴記者,2011年9月7日深夜,有陌生男子敲自家店門,但又不說買什麼東西。感到蹊蹺的邱金華以“夜深打烊”為由拒絕開門。然而,門外的男子卻開始用菜刀砸砍店門,並大喊拿錢來。沒多久店鋪的卷閘門被砍開了一道四五十厘米長的口子。
就在邱金華夫婦感到惶恐大呼救命時,鄰居潘輝強拎了根木棍衝過來解圍。
當晚負責救治的醫生潘新華告訴記者,當時潘輝強身上共有3處刀傷,最長的約有20厘米,最深處達2厘米,全身還有多處軟組織損傷。就診時因為流血過多一度出現休克,當時情況很危險。
申報遭拒,當地解釋不一
為弘揚潘輝強見義勇為的事跡,金屯鎮政府主動向貴溪市有關部門遞交了申請報告,為潘輝強申請見義勇為個人稱號。
潘輝強告訴記者,在材料報上去大概兩三個月後,鎮政府分管政法和綜治工作的副鎮長楊西東對他表示,因為以前有犯罪前科,見義勇為的榮譽申報不了。潘輝強說,自己前幾年在福建打工的時候,幫幾名實施盜竊的朋友開了兩回車,也因此服刑9個月。
為核實潘輝強的說法,記者采訪了金屯鎮副鎮長楊西東,他說市政法委對這件事情也很重視,後發現潘輝強有案底,雖然他已經結案了,但還有同案犯至今還沒有落網的,所以不太好申報,讓鎮裡跟潘輝強解釋下。“鎮裡也很關心潘輝強,准備幫他報銷醫療費並在大會上表揚。不過潘輝強比較要強,他並不看重錢,而是非常看重榮譽。但有案底我就沒辦法了。”楊西東說。
貴溪市政法委副書記李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否認了是因為潘輝強有案底而不予評選的說法。她表示相關部門不否定潘輝強的見義勇為行為,但因為在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的評選過程中還有事跡更為突出的典型,所以潘輝強沒有被評上。“之所以出現這樣的誤會,可能是多個環節的溝通中出現了錯誤的理解。”李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