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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因騎車問題,一業主和小區的保安隊長髮生口角,其後業主夫妻倆一起找到物業辦公室,結果雙方在理論時越說越僵,繼而相互廝打起來。這時,旁邊一個保安不僅不積極勸架,反而替隊長拔闖,將業主打傷。因過激的行爲,該保安受到了法律的懲戒。
2011年4月3日9時許,家住河西區一小區的業主王某因騎自行車問題,和該小區的保安隊長髮生口角。當日中午,王某和妻子一起找到保安隊長,欲與其“理論理論”。結果雙方越說越僵,直至動起手來。其間,旁邊一保安用拳擊打王某的右耳部,造成其耳部受傷。經醫院診斷,王某的右耳鼓膜穿孔,損傷程度爲輕微傷。
法庭在審理本案中認爲,傷人保安的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且其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據此依法撤銷其原來的刑罰,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並負責承擔王某的醫藥費、誤工費等逾兩萬元。(記者王學軍通訊員劉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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