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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後財務部部長孫黃田
中新網2月17日電據中國軍網記者頻道報道,總後勤部《關於調整軍隊探親路費發放辦法的通知》下發後,引起部隊上下廣泛關注,許多官兵希望能夠對新的探親路費發放辦法有更多更具體的了解。為此,記者就有關問題采訪了總後財務部部長孫黃田。
記者:為什麼要對探親路費發放辦法進行調整?
孫黃田:探親路費是保障軍隊人員按規定探親和軍人家屬來隊探望所開支的交通、住宿等費用。軍隊人員探親路費報銷制度,是黨和國家給予軍人的一項福利待遇,對保障廣大官兵與親人團聚,增強部隊吸引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具有重要作用。長期以來,我軍的探親路費保障辦法是,由財務部門按照探親人員乘坐的車次、席位、票價和中轉住宿等標准計發給個人或憑票報銷。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這種辦法已不能夠滿足官兵探親出行的需求,迫切需要進行調整完善。一是適應我國交通運輸事業快速發展的需要。近年來,我國航空、鐵路和高速公路等建設不斷加快,交通運輸工具更加多樣,既有民航飛機,又有高鐵、動車,還有特快、直快列車,既有豪華大巴,又有普通客車,運輸價格差異很大。這次調整,就是為了更好地適應交通運輸市場形勢的發展變化。二是有效保障軍隊人員改善探親待遇的需要。這次調整,探親路費采取貨幣化的保障形式,可以更好地滿足官兵自行選擇交通工具的需要,有利於實現官兵探親出行快捷舒適的願望,也有利於靈活地根據票價變化情況,適時提高軍人探親待遇水平,增強保障的適應性。三是進一步提高保障質量和效率的需要。這次調整,全軍采取統一的計發標准,能夠有效地提高透明度,確保同一地點、同類人員探親待遇相對平衡,使探親保障更加公平合理,避免相互攀比引起矛盾。同時,通過簡化保障手續、完善技術手段,有利於減輕業務部門的工作量,有利於提高保障效率。這一辦法,從2009年至2011年,我們先後在全軍選擇了不同類型、不同地域的單位進行了試點,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試點單位官兵的好評。
記者:這次調整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孫黃田:這次調整,是以我軍現行的探親待遇制度為依據,對交通費、中轉住宿費和途中伙食補助費等發放辦法進行了調整。人員范圍,包括符合探親條件的乾部、士官、供給制學員和來隊家屬。其主要內容:一是調整計發辦法。交通費,采取以探親裡程和全軍統一的綜合運價標准為依據的計發辦法,不再與官兵具體乘座車次、席位相掛鉤。中轉住宿費,明確對受交通條件限制、途中必須中轉住宿的人員,采取按規定的天數和標准計發的辦法;途中伙食補助費,對駐邊防和西藏地區部隊乾部、士官,從部隊駐地到火車站或飛機場途中,以及供給制學員探親途中,采取按實際在途天數和標准計發的辦法。二是統一計發標准。依據近年來國家鐵路公路的運輸價格、官兵實際探親路費開支水平等情況,我們對官兵和來隊家屬探親路費定額進行了反復測算,制定了探親路費的計發標准。交通費,探親裡程200公裡以內的,不區分人員類別,每百公裡50元;超過200公裡的部分,乾部、士官、邊海防部隊來隊家屬每百公裡25元,供給制學員、非邊海防部隊來隊家屬每百公裡18元。中轉住宿費,乾部每人每天15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0元。途中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50元。符合乘坐飛機探親的人員,其乘坐飛機的區段,仍實行按實計發的辦法。三是規范管理辦法。這次調整,統一了發放程序,明確基層財務部門,要按照審核探親條件、核定探親裡程、計算探親路費、公示有關信息、處理反饋意見、按時發放費用六個步驟組織實施,確保探親路費發放的公正性;統一了發放手段,規定探親路費要使用全軍統一的管理系統計發,以提高發放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統一了發放時間,為避免人員調動重發或漏發,官兵探親路費的發放時間統一規定為每年3月份,來隊家屬的探親路費,如地方不能報銷的,憑有關證明由部隊按季度集中發放。
記者:這次探親路費發放辦法調整有些什麼特點?
孫黃田:新的發放辦法,主要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著眼制度創新。這次調整,將探親路費保障與具體乘坐的車次、席位、票價脫鉤,以探親裡程和綜合運價為依據計發交通費用,比較好地適應了國家交通運輸工具多元化、價格市場化的形勢,保障模式更加科學合理。二是水平有所提高。實行新的辦法後,全軍各類人員探親路費保障水平將有所提高,乾部、士官平均增長10%左右,來隊家屬平均增長20%左右,探親裡程較遠的官兵增幅更大一些,軍委總部為支持這項制度調整,專項安排經費數億元。三是體現政策傾斜。根據胡主席的批示精神,新辦法對邊海防部隊的探親路費保障給予了傾斜,規定邊海防官兵來隊家屬交通費按乾部士官標准計發,子女按家屬探親路費的一半計發。同時明確,對部分駐地在邊遠艱苦地區的部隊,可計發探親住宿費和途中伙食補助費。四是手續更為簡便。這次調整,改變了過去逐人逐車次審核報銷的辦法,有利於比較快捷地實施保障,減少了財務人員的工作量;通過完善探親路費發放系統,強化計算機管理手段的運用,增強了有關費用計算的准確性和時效性,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
記者:部隊在執行過程中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孫黃田:這次調整,充分體現了胡主席和中央軍委對全軍官兵的關心和厚愛,為了更好地落實這項政策制度,各級部隊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要搞好政策宣傳。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把這次調整的主要內容、政策要點和重要意義,對廣大官兵進行宣傳教育,幫助官兵加深對自身探親待遇的了解,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參與意識,為新辦法的實施打下基礎。二是要密切部門配合。各單位機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官兵探親信息進行聯審,乾部、軍務部門重點審核探親人員實力、探親類型、探親地點和來隊家屬等信息,財務部門負責核定探親裡程、確定發放標准、計算發放金額、搞好費用發放,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嚴格執行標准。有關業務人員,要認真學習通知精神,准確掌握享受范圍、計發標准和有關要求,切實做好基礎工作,防止出現差錯;要落實探親路費公示制度,嚴格核對有關情況,確保探親路費發放公開公正、准確無誤。(解放軍報記者范炬煒)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