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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人們開車或行走在路上,常常要避開井蓋丟失或損壞的管線井,人或物品墜入井道的情況也時有發生。井道因此成爲安全隱憂。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制定的《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線井管理辦法》將於4月1日起實施。《辦法》規定在道路設施巡查中發現管線井缺損的,應當採取臨時性防護措施,各管線井的產權單位在接到有關通知或舉報後,應當在30分鐘內到現場,6小時內修復。
對比新舊兩個《辦法》記者發現,新《辦法》有五點明顯變化:一是對管線井井蓋、井圈的建設要求上,舊《辦法》提出,管線井井蓋、井圈與井體間的連接應當緊密、穩固;而新《辦法》明確,管線井井蓋、井圈要“與路面平順,與井體連接緊密、穩固,確保行人、車輛通過時無聲響、不移位、不損壞”。二是新《辦法》更有針對性規定了城市道路範圍內廣場、公園、綠地等公共場所的管線井,由該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負責維護、管理;屬於管線井產權單位負責維護、管理的,由該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協助看管,發現損壞、井蓋丟失等情況,應立即向管線井產權單位報告。三是對修復管線井設定了時間上的約束,包括各管線井的產權單位發現管線井缺損的,應當立即採取臨時性防護措施,並在6小時內予以修復;各管線井的產權單位在接到有關通知或舉報後,應當在30分鐘內到現場,6小時內修復。四是明確了對於無維護、管理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線井進行處置的辦法。即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門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管線井的維護、管理單位進行確認;無法確認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門在管線井現場或公開媒體發佈公告,公告期爲3個工作日。經公告後仍無法確認管線井維護管理責任單位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門按廢棄井處置,恢復道路使用功能。五是新《辦法》規定,管線井的維護、管理責任信息公開應當採取網上公開或者設置公示簿、標誌牌等便於公衆獲知的方式。記者金學思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