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每人辦1張卡,每張卡三百元,每次刷卡只能進一個人,沒卡的不讓進,要是業主忘記帶卡,難道連家都回不去了嗎?”近日,萬科金域藍灣小區租戶向本報反映,小區實施“門禁制度”給他們帶來了不便。據瞭解,就在前不久,爲了沒卡不讓進門的事,有租住戶與小區保安發生了衝突。
租戶
朋友串門沒辦卡
保安硬是不讓進
“80後”“一米陽光”(網名)與其他幾人在萬科金域藍灣合租了一個單元。2月18日晚9時許,“由於家裏來了一個朋友,沒有門禁卡進不來,我就給物業打電話想讓保安開門讓他進來,接電話的自稱是安全部班長,但他就是不給開門……”“一米陽光”稱,因爲對方態度不好,還出口不遜,她很生氣,便和丈夫下樓去找對方評理,結果與保安發生了爭吵。
“一米陽光”說,爭執的焦點是該小區實施的門禁制度。“每人花300元辦1張卡,一人一卡,一起來的沒卡不讓進。要是業主忘記帶卡,難道就不讓回家嗎?”對此,像“一米陽光”這樣的租戶意見不小,認爲增加了租房成本。
物業
300元是辦卡押金
設門禁爲小區安全
對此,小區安全主管白先生解釋稱,近年來,由於小區租戶很多,一些不文明的租戶隨意損害公共設施,爲此,物業公司在小區推行門禁制度。300元是押金,退卡時,300元如數退回,另外收取30元工本費。爲了便於管理,必須人手一張,不管是業主還是租住戶,沒卡不能進入。對於外來人口,辦理門禁卡時,需持與房主的租賃協議、暫住證、身份證登記。白先生表示,小區入住三年,從來沒發生過盜竊事件,這與物業的盡職管理有關。
至於“一米陽光”反映的情況,白先生表示,小區安全員從來都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沒有過出言不遜的情況。
律師
物業不能單方
收錢辦門禁卡
天津律師協會民商專業委員會委員、衆曉律師事務所任秀福律師認爲,爲了安全嚴格管理沒有問題,但不能打着嚴格管理的旗號謀私利。小區的管理模式與制度,應由全體業主或業主委員會依法制定,而不是物業公司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利益隨意設定。
此外,不論是誰,在設定製度時,都不能侵害業主及房屋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即便是押金,每張卡300元的收費標準是如何確定的?是否與業主協商或通過其他公開合法方式確定?如果是物業公司單方確定,又利用強勢地位強迫業主接受,肯定是不合法的。”
再者,管理制度不能限制業主及相關人員的正當生活權利。“例如,親戚朋友往來,客戶往來,都是正常的社會交往,不可能親戚來串個門先花300元辦張卡吧,這嚴重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利。如果小區的物業堅持這樣做,業主可以通過向政府主管部門投訴,依法維權,甚至可以向法院訴訟解決。”任律師表示。記者高立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