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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幫兩名賭徒索回輸掉的賭資,一男子夥同二人將贏錢者關至賓館內,在索回6000餘元後,還讓對方向朋友再借2000元。被害人在出去借錢時,趁三人不備逃跑。後警方在一次盤查中將該男子抓獲。日前,河東區法院經審理,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8個月。
2011年3月3日22時許,崔某和李某(均已判刑)爲向被害人張某索要賭博輸掉的賭資,糾集在本市打工的遼寧省男青年王某,在河東區華龍道與金緯橋交口處將張某帶上李某駕駛的汽車,後開車將張某帶至武清區一賓館房間內看管。其間,崔某、李某和王某對張某進行言語威脅並索要錢款,三人從張某隨身攜帶的錢包內拿走200餘元、從銀行卡內取走現金6200元,還讓張某向朋友借款2000元。次日22時許,崔、李、王三人將被害人張某帶至本市薊縣上倉鎮張某妹夫家借錢時,張某趁三人不備,翻牆逃離。後崔某、李某和王某將所得錢款瓜分,王某分得2000元。被害人張某於當月6日向公安機關報案。
同年8月30日22時許,遼寧省遼中縣公安局民警在京沈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對一輛天津至瀋陽方向的大客車上的旅客進行盤查時,發現一自稱李明的乘客沒帶身份證,且形跡可疑,遂將其帶至派出所,在準備對該人進一步審查時,其供認真名爲王某,因其系網上逃犯,公安機關將其拘留。(記者孫啓明通訊員王琪張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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