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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根據市政府《批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關於建立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發佈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正常調整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本市昨日公佈了2011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及2012年度社會保險和工資福利待遇調整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據悉,2011年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爲42240元,增幅爲12.5%,月平均工資爲3520元,日平均工資161.8元,小時平均工資20.2元。2011年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39720元,月平均工資爲3310元;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爲58032元,月平均工資爲4836元,增幅爲12.5%。自今年1月1日起,各項待遇的計發標准將以新的基數計算。記者發現,今年的防暑降溫費標準爲106元/月,比去年上漲了12.2元/月;中、夜班津貼分別爲8元和16元,比去年分別提高0.8元和1.6元。
專家解讀
爲何感覺數據和實際收入有差距
去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爲3520元,不少市民都感覺這一數據與自己的實際收入存在一定差距,昨日,記者專訪了權威統計專家,對市民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詳解。
專家表示,天津現行的工資統計依據是,全市兩萬個被調查單位每個季度上報的職工人數、工資總額以及平均工資。工資統計制度最初只包括國有和集體企業,隨着經濟發展,逐步增加了港澳臺企業、外資企業及其他一些股份制、合作制企業,其中並不包括私營企業、個體戶等。
另外,昨日發佈的是平均數,這樣就把差異掩蓋了,少量高收入人員工資增長,會把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平均”了。今後的統計中將逐步把工資統計細化,注重工資的結構的統計,更多地反映差異。
專家表示:“勞動工資統計的根本目的是反映勞動力用工成本,也就是說工資統計規定的‘工資’不是從業人員每月或每年拿到手的實際收入。根據國務院批准發佈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以貨幣或實物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內容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個部分。上述六項包括了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應交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及個人收入所得稅。”記者侯硯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