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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政府近期出臺規定,醫院保衛室可配鋼叉、催淚劑等攻擊性裝備對付“醫鬧”。該措施經媒體報道後,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
在全國兩會期間,曝出這樣的新聞不知代表委員們作何感想,就我的感受來說,很不好。儘管東莞市出臺這樣的規定是有原因的,被“醫鬧”經常折騰———三年來該市發生的“醫鬧”事件多達118宗,接近醫療糾紛總數的1/6,無奈纔出此下策。但筆者仍認爲“武裝”醫院的做法很不妥。
不可否認,當前的醫患關係很不理想,不僅醫護人員有點提心吊膽,而且正常的醫療秩序缺少保障。但給醫院配置鋼叉、催淚劑卻治不了“醫鬧”,原因並不複雜,這樣的攻擊性裝備不但保障不了醫院、醫生安全,而且還可能讓醫患關係更爲惡化。
首先要搞清楚誰是“醫鬧”。從相關報道看,“醫鬧”分爲職業醫鬧和非職業醫鬧。所謂“職業醫鬧”,是指受僱於醫療糾紛的患者方,與患者家屬一起,採取在醫院設靈堂、打砸財物、設置障礙阻擋患者就醫、毆打醫務人員等,從中牟利,並以此作爲謀生的手段的人。醫院拿鋼叉對付職業醫鬧,似乎不靈。
這是因爲,職業醫鬧需要制度來治理,需要公安、司法機關來打擊,讓醫院自己來對付職業醫鬧並不可行,處理不好的話還有可能演繹成打羣架、羣體性事件。不但有可能損傷醫院聲譽,還有可能造成醫院防衛過當,造成更大的生命和財產損失。再說,職業醫鬧因爲很“職業”,所以對醫院各種措施也會有對策。
非職業醫鬧,是指患者家屬。讓醫院拿着鋼叉對付患者家屬,我想很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從某種角度而言,醫院動用鋼叉防衛等於是“逼”着患者家屬採取更激烈的手段。要知道,人在非理性的情況下,一般是不怕威脅、嚇唬的。也就是說,醫院應對非職業醫鬧,不能以剛克剛,而要以柔克剛。
要問的是,醫院在用攻擊性裝備對付“醫鬧”時,人民的警察幹什麼去了?即使說,醫院配備的鋼叉、催淚劑是用來應急的,臨時應對“醫鬧”以等待警察前來,但爲何不採取更科學的手段?比如,像銀行一樣直接與公安機關聯網,有快速報警設備。
幾年前,當某些地方全副武裝城管時,很多網友指出即使武裝到牙齒也解決不了問題,而是需要人性化的手段。對東莞市規定醫院配備攻擊性裝備對付“醫鬧”的做法,我的觀點是,即使給醫院配上衝鋒槍也治不了“醫鬧”,因爲“醫鬧”需要制度、司法來化解,而不是以暴治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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