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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確保大額醫療費救助制度的平穩運行,保障本市患大病、重病參保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救助,經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對2012年大額醫療費救助政策進行調整。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費救助繳費標準,在職職工由每人每年200元調整爲230元,退休人員由每人每年300元調整爲330元;大額醫療費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從30萬元提高至35萬元。新標準自3月20日起施行。
本市近年來連續提高大額醫療費救助政策。2009年本市調整大額醫療費救助籌資標準:在職職工由每人每年150元提高到200元,退休人員由每人每年160元提高到230元。2010年,本市將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救助標準由5.5萬元至25萬元提高到15萬元至30萬元,報銷比例爲80%;參保退休人員大額醫療救助費年繳費標準由230元調整爲300元。(記者李晶實習生史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