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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報羣工部:
我是一名65歲的老人。2008年11月,我到家門口附近的銀行存款5萬元,這裏面的部分錢,是我兒子的死亡補助金,也是自己的養老錢。結果,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員找到我,說錢存在銀行利息低,她有一個好的途徑,也是存在銀行裏,但利息要高,而且有很多贈品。我禁不住勸,就聽了她的話。
幾天後,她給我拿了兩份保險單。我年紀大了,又沒有文化,但一看是保險,而不是銀行存款,就有點不高興。看看保單,一份是“國壽鴻泰兩全保險”,保費3萬元,保險期限5年,這份保單還能勉強接受。再看另外一份,則是“國壽安享一生兩全保險”,保費是2萬元,但保險期間卻是39年。我當時就有些急了,質問業務員說“不是一起存的嗎,怎麼還分兩份?這份39年的保單,我到死也拿不到呀。”這個業務員就哄我,說讓我幫幫忙,她有任務,而且她說這個保險更合適,聽她的沒錯。
我堅持不同意,保險業務員就讓我等等,她去解決。結果,一下子就沒有了音訊。一年後,這個保險員又突然露面,讓我再繼續繳費2萬元。我這才知道第二份保單要連續繳費5年,每年都要2萬元,而且,取錢要到39年後,被保險人(也就是我的女兒)年滿70歲的時候才能領取。我很氣憤,提出異議,但是,保險員連蒙帶哄,說:“不要着急退,現在交費期快到了,如果超期不續費的話,原來交的2萬元也沒了。”我很害怕,趕緊四處籌錢,交了這筆保險款。
現在的問題是,我還要每年繼續交保費。我是一個普通的退休工人,一個月就1000元的退休金,一年收入都沒有2萬元,讓我怎麼交這筆保費?我多次找到業務員和保險公司,但卻始終沒有人理睬。後來,我又瞭解到,按照規定,保險員應該將保險合同上的條款給我解釋清楚,應有我和女兒兩個人的親筆簽名。但是,業務員根本沒有給我講什麼保險條款,只是告訴我這是存取,至於簽字也都不是我們本人籤的。而且,按照規定,保險公司應在投保後對我們進行電話回訪,我也一直沒有接到保險公司的反饋電話。
買保險應該跟買家電一樣,需要根據各人所需,而不能強行推銷。我明明沒有這個經濟能力,但保險員爲了完成任務,卻讓我把畢生的積蓄、我的一點養老錢都買了保險。更何況,後面的保險,還要求我每年都要交費,這與我的實際經濟狀況嚴重不符,這個保險設計本身就不合理。希望報社予以關注,解決我的困難。 投保人祁女士
●調查
中國人壽保險天津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左女士接受採訪時說,在向公司相關部門瞭解後,已經決定對祁女士的保險作出退保處理。“是否存在代簽名、沒有客戶回訪等關鍵流程?”對於記者的詢問,該負責人很詫異:“我們都答應給退費了,還查什麼?”“查清事實,是希望貴公司能在瞭解情況後,發現問題,堵塞漏洞,規範管理。”
該負責人調查後,再次反饋稱:“我們問過保險員了,保險員說祁女士是給女兒周某投保,祁女士代替女兒簽了名。雖然按照《保險法》,這是不允許的,但是,她們都是一家人,又是祁女士主動要求的,這麼做,是爲了讓投保戶省事。祁女士說她沒有簽字,她又提供不出鑑定報告,怎麼證明?”中國人壽左女士說,祁女士稱存在銷售誤導,“但她有證據嗎?沒有證據,怎麼能證明她說的是真的?再說,她在第二年後又主動交了2萬元,在這一點上,也說明她是自願的,怎能說是我們誤導?”左女士說,考慮到祁女士四處反映,報社也給予過問,該公司同意給她做退保處理,但她又提出利息和其他方面的要求,“我們正在研究,看怎麼處理。”至於祁女士所稱“沒有電話回訪”一事,左女士說她還沒有問,待問明白情況後再做反饋。截至發稿時,本報尚未接到反饋。 本報記者胡然
記者手記
爲何投訴的多是老年人?
儘管祁女士的問題解決了,但卻留下了很多思考。本報近期接連接到多起保險方面的類似投訴,在這些糾紛中,投保人多數都是老年人,而且多數文化水平不高,經濟狀況也不是十分理想。
保險公司爲何紛紛將目標投向這些老年人?採訪時,有保險從業人員直言:這些婦女大多缺乏辨別能力,甚至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買的是保險,很多保險業務員爲追求短期效益,將這些弱勢羣體視作了“獵物”。花言巧語地誘導,避重就輕地介紹,再加上一些小恩小惠的禮品,成了這些業務員獵取“獵物”的手段。
“我是在銀行存的錢,怎麼成了保險?”當這些老人意識到問題要求退款時,才發現已經上套,要面臨長時間,幾年甚至數十年的保險期間,如果強行退保,不但沒有利息,反而要承擔相當大數額的違約損失。通常,這些老年婦女沒有任何證據意識,想要維權,但又無法證明自己被騙而不得不接受現實。本身經濟狀況的窘迫,再遇到這樣的騙局,對這些老年人來說,無異於雪上加霜。此外,由於自己的糊塗,這些老年人通常還要遭遇兒女的埋怨,即使有的子女表示理解,這些老年人也會痛悔、自責,揹負沉重的心理負擔,甚至會影響家庭和睦,嚴重的還會造成家庭悲劇。
保險是一份朝陽行業。一份貼心的保險,應是給市民多一份保障的護身符,或是一份更靈活的投資渠道。保險的營銷,應該自願、公開,要經得起時間的考驗,而不應追求一時的效益。保險市場的做大做強,靠的應該是誠信,而非欺騙。否則,無異於飲鴆止渴。只有讓每一位投保戶都能全面瞭解所投險種的各種利弊,心甘情願地將自己的資金納入保險保障之中,心悅誠服地認可保險的保障優勢,保險業才能真正贏得市民的信賴,才能真正迎來明媚的春天。 本報記者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