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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16日)從天津市殘聯獲悉,爲進一步促進殘疾人就業,加大對殘疾人就業補貼力度,本市重新修訂出臺了《天津市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的補貼辦法》和《關於對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繳納和個體工商戶爲僱用的殘疾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的辦法》。自今年起,對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殘疾人給予最高20000元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及個體工商戶爲僱用的殘疾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最高給予5793元保險補貼。
根據規定,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2012年開始新創辦企業的失業殘疾人,可享受20000元創業補貼,比原政策增長15000元;新創辦個體工商戶的失業殘疾人,可享受5000元創業補貼,比原政策增長3500元。殘疾人個體工商戶以個人名義繳納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費的,補貼比例由原政策的50%提高到75%,最高可享受5326.47元的保險補貼,與政策調整前的2011年相比增長2222元;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爲僱用的殘疾人繳納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費的,補貼比例由原政策的50%提高到100%,最高可享受5793元的保險補貼,與政策調整前的2011年相比增長4431元。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諮詢辦理。(渤海早報記者於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