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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對轉基因生物的實驗、研究、生產都有一套管理規章制度。依法實施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取得顯著成效。實踐證明,這一套安全評價制度能夠保證獲批准的轉基因糧食作物與非轉基因糧食作物具有同樣的安全性。
中國網:我們都知道,我們國家在強調糧食安全,包括質量和數量安全,石副司長,國家對傳統的糧食作物和轉基因糧食作物在政策管理上有沒有區分對待?
石燕泉:保障糧食生產方面的安全是我們農業生產當中的一個重中之重,轉基因糧食作物和非轉基因糧食作物在管理上確實是不同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包括轉基因糧食作物在內的轉基因生物,在研發上我們要進行嚴格的管理。我們國家轉基因生物的研究和應用,除了要遵守非轉基因的法律法規之外,還要遵守轉基因安全管理條例,包括配套的規章制度。我國對轉基因生物的實驗、研究、生產都有一套管理規章制度。
一是對轉基因糧食作物研發管理嚴格。我國轉基因糧食作物的研究與應用,除遵守適用於非轉基因糧食作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外,還必須遵守《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所有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都應該在《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規範下,進行研究、試驗與生產。
二是要按國際通行的規則對轉基因糧食作物產品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價主要包括食用安全和環境安全評價。關於食用安全評價,前面楊研究員說的很透,國際上對轉基因糧食作物的食用安全性評價主要從營養學評價、新表達物質毒理學評價、致敏性評價等方面進行評估。我就不多說了。環境安全評價,主要評價生存競爭能力,基因漂移的環境影響,轉基因植物的功能效率,對非靶標生物的影響,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靶標生物的抗性風險等等。
三是標識管理。對於列入轉基因生物標識目錄範圍內的轉基因糧食作物產品在銷售時必須標識,比如,目前市面上轉基因大豆油等都有標識。
實踐證明,我國通過《條例》而設立、與國際規則相接軌的安全評價制度,能夠保證獲批准的轉基因糧食作物與非轉基因糧食作物具有同樣的安全性,《食品安全法》又對食品的生產經營等各方面進行了約束,因此沒有必要專門針對轉基因食品出臺安全管理條例。
中國網:中國對於轉基因作物的管理已經建立了一套嚴格的規則,但現在的管理都是“多頭”,也就是說各個部門都在管,這樣會不會造成權責不清的問題?您認爲應當怎樣更好地規範對轉基因工作的管理?
石燕泉:正如你所說的,我國已經形成了一整套適合我國國情並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和管理體系,依法實施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形成了法規體系。2001年,國務院頒佈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出口等活動進行全過程安全管理。《條例》頒佈實施後,農業部和國家質檢總局先後制定了5個配套規章,發佈了轉基因生物標識目錄,建立了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進口許可審批和標識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根據《條例》的規定,國務院建立了由農業、科技、衛生、商務、環境保護、檢驗檢疫等部門組成的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研究、協調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農業部作爲負責全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的牽頭部門和主管部門,成立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負責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三是組建了由多部門、多行業、多學科專家組成的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農業部按照《條例》的規定,組建了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評價工作。安委會委員由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生產、加工、檢驗檢疫、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每屆任期三年。目前在任第三屆安委會共有60名委員,其中植物及植物微生物專家29名,動物及動物用微生物專家11名,食用安全專家18名,管理類2名,分別來自教育、中科院、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環境保護、質檢和農業系統。
四是形成了農業部牽頭,多部門和地方並於行政主管部門密切配合的管理體系。目前轉基因作物安全管理,由農業部牽頭,多部門聯合,多方共同負責,職責明晰,權責一致,運轉規範,各項活動有序進行。
中國網:據我們瞭解,我們農業部成立了一個種子管理局,有人說種子局已經正式接手了轉基因的管理權,這個情況您給我們介紹一下。
石燕泉:我部種子局成立後,科教司將植物新品種保護的職能轉到種子局,這樣,有利於作物品種審定和品種權審批以及種子市場執法監管的結合。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主要職能沒有調整,仍在科技教育司。下一步,我司將進一步按照《意見》的要求,推動國家級和省級科研院所重點開展基礎性、公益性研究,促進科企結合、推動現代種業發展。